初為父母的爸爸媽媽們注意了,近日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聯合出臺政策調整城鎮居民醫保,其中,新生兒出生之日起15個工作日之內辦理居民醫保參保手續的,自出生之日起按規定享受出生年度的居民醫保待遇。
在以前,對新生兒醫保沒有明確的政策規定,只能出生后在辦理參保手續的情況下,在第二年享受醫保政策,F在,只要憑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等材料辦理居民醫保參保手續的,自出生之日起按規定享受出生年度居民醫保待遇;出生時間與參保時間跨年度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年度和參保年度的居民醫保待遇。新生兒按照參保年度學生兒童籌資標準全額繳納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