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島市對新生兒童參加醫療保險政策進行調整,原有政策規定新生兒童出生后,上戶口后即可參保繳費,但在參保繳費后6個月才能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新生兒童從出生到可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之間的醫療問題是一項空白。而新出臺的醫保政策正是彌補了這項空白。新政策中規定,新生兒童出生后三個月內參保繳費的,從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且無醫療待遇等待期。出生三個月后參保繳費的,醫療待遇等待期為三個月。
新政策中還規定,出生后三個月內參保繳費的新生兒童,出生日期至繳費日期間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結算時須提供相關證件到市醫保中心辦理審批后回就診醫院辦理醫療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