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參加大病保險?什么病才能稱為大病?
大病保險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無需單獨參保,其資金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歷年結余或收入中籌集。已參加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居民住院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從享受其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之日起同時享受大病保險待遇;停止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時,則同時停止享受大病保險待遇。
是否享受大病保險待遇并非以病種來區分,而是在一個社保年度內,參保人納入大病保險保障范圍的個人自付的醫療費用,累計超過2萬元的部分,可按大病保險政策享受相應報銷。
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為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