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城鎮醫療保險制度體系,切實增強參保人員患重特大疾病的保障能力,吉林省于近日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健全城鎮醫療保險重特大疾病保障機制指導意見》,全省1300多萬城鎮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尤其是重特大疾病參;颊邔⑶袑嵤芤。
《指導意見》中,針對因年老、患重特大疾病等導致身體上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喪失,生活不能自理,個人經濟負擔較重,且需要入住定點養老機構的內設醫療機構或醫院護理機構,接受醫療照顧護理的參;颊,在全國率先探索建立失能人員醫療照護保險制度來緩解個人經濟負擔較重問題。對臨床必需、有明確的適應癥和臨床診療規范、療效確切、參;颊邆人負擔重、不在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之內的部分藥品,探索建立“特藥”保障機制,以逐步緩解重特大疾病參;颊叩乃庂M負擔過重問題。對已處于生命晚期的重特大疾病參;颊,探索建立舒緩療護制度,提高患者臨終生命質量,引導患者或家屬醫療消費趨于理性,減輕負擔。
同時,完善公務員醫療補助制度,進一步拓展醫療保險制度的保障范圍和提高保障能力。鼓勵醫務人員為參;颊咛峁┖侠肀匾姆⻊,防止過度醫療,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