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異地轉診的參保人員,經辦機構要適應分級診療模式和轉診轉院制度,建立參保地與就醫地之間的協作機制,引導形成合理的就醫秩序。就醫地經辦機構應協助參保地經辦機構進行醫療票據核查等工作,保證費用的真實性,防范和打擊偽造醫療票據和文書等欺詐行為。
對于異地急診的參保人員,原則上在參保地按規定進行報銷;需要通過醫療機構對費用真實性進行核查的,就醫地經辦機構應予以協助。
參保人員異地就醫費用按規定實行直接結算的,應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原則上先由就醫地醫療保險基金墊付,再由參保地經辦機構與就醫地經辦機構按月結算。
對異地就醫造成的就醫地經辦機構增加的必要工作經費,由就醫地經辦機構同級財政統籌安排。鼓勵各地探索委托商業保險機構經辦等購買服務的方式,提高異地就醫結算管理和服務水平。
六、大力提升異地就醫信息化管理水平
按照國家電子政務建設和信息惠民工程建設的要求,著力推進社會保險業務信息管理系統省級集中,建立完善中央和省級異地就醫費用結算平臺,統一信息系統接口、操作流程、數據庫標準和信息傳輸規則,推進《社會保險藥品分類與代碼》等技術標準的應用。通過省級異地就醫結算平臺或省級集中社會保險業務管理系統,支持省內統籌地區之間的異地就醫結算數據傳輸和問題協調。國家級異地就醫結算平臺與各省級異地就醫平臺對接,逐步通過平臺實現跨省異地就醫數據交換等功能。
七、加強組織落實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異地就醫結算的統籌協調工作。各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國家統一要求,協調省內有關部門制定本省份推進異地就醫結算的工作計劃,要加強與其他省份的溝通,積極推進跨省異地就醫結算工作。統籌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樹立全局觀念,積極為來本地就醫的參保人員提供醫療保險管理服務。有條件的省要統籌考慮生育保險、工傷保險等其他涉及醫療服務的社會保險,制定統一的社會保險異地就醫管理辦法。
財政部門要結合異地就醫結算工作的開展,完善有關會計核算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完善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根據經辦機構用款計劃,及時足額劃撥異地就醫結算資金。加大資金支持力度,確保異地就醫工作經費的落實。
衛生計生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分級診療辦法,建立健全轉診轉院制度,引導形成合理的就醫流向。要加大監管力度,規范醫療行為,促進合理規范診療。
醫療保險異地就醫費用結算工作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