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規范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
各省要按照國家統一規范,建立完善省級異地就醫結算平臺,支持省內統籌地區之間就醫人員信息、醫療服務數據以及費用結算數據等信息的交換,并通過平臺開展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
各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各統籌地區醫療保險政策的指導,按照國家要求建立統一的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信息標準庫,完善與異地就醫相關的結算辦法和經辦流程。要完善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建立并維護支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數據庫。定點醫療機構名單應向社會公布。
異地就醫人員的醫療保險待遇執行參保地政策。各統籌地區要建立規范的異地就醫報送辦法。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經同意異地就醫后,參保地經辦機構應將人員信息通過省級平臺傳送給就醫地經辦機構。就醫地經辦機構負責為異地就醫人員提供經辦服務,對相關醫療服務行為進行監管,并將相關信息及時如實傳送給參保地經辦機構。
四、完善跨省異地就醫人員政策
加強跨省異地就醫的頂層設計,統籌考慮各類跨省異地就醫人員需求,逐步推進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當前重點解決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的住院費用,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本地戶籍和居住證制度改革,探索將其他長期跨省異地居住人員納入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范圍。
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是指離開參保統籌地區長期跨省異地居住,并根據戶籍管理規定已取得居住地戶籍的參保退休人員。這部分人員可自愿向參保地經辦機構提出異地醫療費用直接結算申請,經審核同意并由居住地經辦機構登記備案后,其住院醫療費用可以在居住地實行直接結算。
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在居住地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原則上執行居住地規定的支付范圍(包括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額原則上執行參保地規定的本地就醫時的標準,不按照轉外就醫支付比例執行。經本人申請,可以將個人賬戶資金劃轉給個人,供門診就醫、購藥時使用。
五、做好異地就醫人員管理服務
各統籌地區經辦機構應當根據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異地轉診人員、異地急診人員等不同人群的特點,落實管理責任,加強醫療服務監管,做好服務。
對經登記備案的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居住地的經辦機構應一視同仁地將其納入管理,在定點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確定、醫療信息記錄、醫療行為監控等方面提供與本地參保人相同的服務和管理?缡‘惖匕仓猛诵萑藛T發生的應由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