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醫保是指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新的制度性安排。其保障對象是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保障范圍則與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相銜接。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大病醫保的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1)本人填寫《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證個人申請表》(一式兩份);
(2)將已填寫申請表、近次出院記錄、門診病歷、相關檢查檢驗材料及一張一寸照片報所在單位;
(3)所在單位蓋章確認并報市醫保中心審批。
其中,申請惡性腫瘤放、化療、白血病化療、尿毒癥透析治療、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之門診大病資格的參保人員,可由本人或家屬自行辦理申請業務。經過審核,確認參保人申請資料真實完整、所申請病種的病情符合要求的,給予辦理《門診大病醫療證》,并根據審核通過的日期確定其門診大病醫療年度起始時間,根據本人要求確定其門診大病就診的定點醫院。申請人所在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取回所有資料。
門診大病定點醫院只能選取一所,且一個醫療年度內不得變更;《門診大病醫療證》有效期一年,醫療年度期滿當月應年審;申請增加病種的,按初次申辦程序辦理。
長沙大病醫療保險新政策解讀
針對老百姓看病醫療費用昂貴的問題,對此,小編整理了長沙大病醫療保險新政策,歡迎大家閱讀!
1、參保人員可以自動享受,無需另外繳納費用
根據《實施方案》規定,參加長沙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為長沙大病醫療保險的保障對象。參保人員除享受基本保險待遇外,還可以同時享受大病保險的待遇。如果參保人不能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則也會停止享受大病保險的待遇。
2、超過2萬,可享大病醫療保險
根據《實施方案》規定,一個自然年度內,長沙市城鄉居民參保人員的個人負擔合規醫療費用累計超過20000元,可享受大病醫療保險的補償政策。一個自然年度即當年1-12月內,參保人員可以累計起來一起報銷。
3、年度累計補償金額一般不超過20萬元
根據《實施方案》規定,一個自然年度內,對參保人員的個人負擔合規醫療費用累計超過大病醫療保險的起付線以上費用,原則上可以分為四段累計補償:
(1)個人負擔合規醫療費用累計3萬元(含)以內可以部分報銷50%,
(2)個人負擔合規醫療費用累計3萬元以上-8萬元(含)可以部分報銷60%,
(3)個人負擔合規醫療費用累計8萬元以上-15萬元(含)可以部分報銷70%,
(4)個人負擔合規醫療費用累計15萬元以上,可以部分報銷80%,
(5)年度累計補償金額一般不超過20萬元。
4、大病保險服務窗口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
根據《實施方案》要求建立大病保險服務網點,在市、區縣(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機構服務大廳開設大病醫療保險服務窗口,配備專職的工作人員,制定規范統一的服務流程。同時,基本醫療報銷制度與大病醫療保險補償報銷制度進行相互銜接,從而簡化了報銷手續,為參保人員提供"一站式"的即時結算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