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醫保是指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新的制度性安排。其保障對象是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保障范圍則與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相銜接。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大病醫保的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1)本人填寫《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證個人申請表》(一式兩份);
(2)將已填寫申請表、近次出院記錄、門診病歷、相關檢查檢驗材料及一張一寸照片報所在單位;
(3)所在單位蓋章確認并報市醫保中心審批。
其中,申請惡性腫瘤放、化療、白血病化療、尿毒癥透析治療、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之門診大病資格的參保人員,可由本人或家屬自行辦理申請業務。經過審核,確認參保人申請資料真實完整、所申請病種的病情符合要求的,給予辦理《門診大病醫療證》,并根據審核通過的日期確定其門診大病醫療年度起始時間,根據本人要求確定其門診大病就診的定點醫院。申請人所在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取回所有資料。
門診大病定點醫院只能選取一所,且一個醫療年度內不得變更;《門診大病醫療證》有效期一年,醫療年度期滿當月應年審;申請增加病種的,按初次申辦程序辦理。
1、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的醫療待遇:三級醫院起付標準700元,報銷比例60%;二級醫院起付標準500元,報銷比例75%;一級醫院起付標準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一級醫療機構200元,未實施的500元,報銷比例為85%。
其中,一個醫療待遇年度內第2次(含以后)住院起付標準降低100元;踞t療保險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15萬元。
2、特病門診待遇:參保居民患肝硬化、腦血栓及腦溢血后遺癥、類風濕性關節炎(活動期)、股骨頭壞死、高血壓(合并癥)、糖尿病(合并癥)、肺心病、系統性紅斑狼瘡(合并癥)、再生障礙性貧血、器官或組織移植術后、白血病、重性精神病、先天性腎上腺皮質增生癥、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下、惡性腫瘤、尿毒癥、血友病、重癥肌無力、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兒童腦癱等20個病種,實行特殊疾病門診政策,享受住院報銷待遇。
3、普通門診待遇:鄉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級定點醫療機構,門診觀察(輸液)無起付線,報銷比例50%,每人每日基金支付不超30元,每人每年封頂1000元。普通門診無起付線,報銷比例50%,每人每年70元封頂。辦理了異地居住就醫手續的參保人員,不納入普通門診統籌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