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醫保是指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新的制度性安排。其保障對象是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保障范圍則與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相銜接。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大病醫保的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1)本人填寫《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證個人申請表》(一式兩份);
(2)將已填寫申請表、近次出院記錄、門診病歷、相關檢查檢驗材料及一張一寸照片報所在單位;
(3)所在單位蓋章確認并報市醫保中心審批。
其中,申請惡性腫瘤放、化療、白血病化療、尿毒癥透析治療、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之門診大病資格的參保人員,可由本人或家屬自行辦理申請業務。經過審核,確認參保人申請資料真實完整、所申請病種的病情符合要求的,給予辦理《門診大病醫療證》,并根據審核通過的日期確定其門診大病醫療年度起始時間,根據本人要求確定其門診大病就診的定點醫院。申請人所在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取回所有資料。
門診大病定點醫院只能選取一所,且一個醫療年度內不得變更;《門診大病醫療證》有效期一年,醫療年度期滿當月應年審;申請增加病種的,按初次申辦程序辦理。
1、門診報銷
普通門診不設起付線全體參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門診待遇。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普通門診不設起付線,進入門診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內的醫療費用按60%的比例報銷,統籌基金年度個人最高支付限額為400元。
2、住院報銷比例
連續參保時間越長報銷比例越大參保居民連續繳費每滿5年,醫;鹱≡簣箐N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累計不超過10個百分點。如果從2007年連續10年參保,那么在三級、二級、一級醫院的住院報銷比例分別達到70%、80%、90%。
3、二次報銷比例
“二次報銷”后還可能有“再次報銷”在參保居民單次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中,屬城鎮居民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內的部分,在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后,其個人負擔超過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對超過部分按55%的比例給予“二次報銷”。
參保居民個人年度多次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及“二次報銷”支付后,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住院醫療費(含合規、合理的自費部分)超過2.5萬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對超過部分按55%的比例給予“再次報銷”,大病保險資金年度個人最高支付限額為25萬元。
4、報銷額度
每年最高可報銷37萬元參加我市城鎮居民醫保的居民,其基本醫保的年度支付限額為12萬元,大病保險的支付限額為25萬元。因此,參保者每年最高可報銷3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