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醫保是指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新的制度性安排。其保障對象是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保障范圍則與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相銜接。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大病醫保的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1)本人填寫《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證個人申請表》(一式兩份);
(2)將已填寫申請表、近次出院記錄、門診病歷、相關檢查檢驗材料及一張一寸照片報所在單位;
(3)所在單位蓋章確認并報市醫保中心審批。
其中,申請惡性腫瘤放、化療、白血病化療、尿毒癥透析治療、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之門診大病資格的參保人員,可由本人或家屬自行辦理申請業務。經過審核,確認參保人申請資料真實完整、所申請病種的病情符合要求的,給予辦理《門診大病醫療證》,并根據審核通過的日期確定其門診大病醫療年度起始時間,根據本人要求確定其門診大病就診的定點醫院。申請人所在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取回所有資料。
門診大病定點醫院只能選取一所,且一個醫療年度內不得變更;《門診大病醫療證》有效期一年,醫療年度期滿當月應年審;申請增加病種的,按初次申辦程序辦理。
為了給自己更好的呵護,辦理無錫大病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應主動知曉其報銷流程。據悉,無錫市大病醫保報銷主要有市內報銷和市外報銷兩種情況,它們的流程并不相同,其中前者一般可直接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而不需要前往醫保經辦機構申請。
市內報銷
出院后,由定點醫療機構按無錫市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政策現場賠付,賠付資金由定點醫療機構墊支,不需要參保人員前往醫保經辦機構辦理手續。
市外報銷
1、外出或在外的參保人員因病住院的,應選擇當地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
2、出院后,攜帶參保人身份證、參保人醫?、醫療保障住院結算憑證、病歷、出院小結、醫療費用結算清單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前往無錫市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手續;
3、經無錫市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報銷后,符合城鄉居民大病賠付的,經醫保經辦機構與保險公司合署辦審核確認后,由保險公司賠付,發放大病醫保報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