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醫保是指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新的制度性安排。其保障對象是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保障范圍則與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相銜接。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大病醫保的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1)本人填寫《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證個人申請表》(一式兩份);
(2)將已填寫申請表、近次出院記錄、門診病歷、相關檢查檢驗材料及一張一寸照片報所在單位;
(3)所在單位蓋章確認并報市醫保中心審批。
其中,申請惡性腫瘤放、化療、白血病化療、尿毒癥透析治療、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之門診大病資格的參保人員,可由本人或家屬自行辦理申請業務。經過審核,確認參保人申請資料真實完整、所申請病種的病情符合要求的,給予辦理《門診大病醫療證》,并根據審核通過的日期確定其門診大病醫療年度起始時間,根據本人要求確定其門診大病就診的定點醫院。申請人所在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取回所有資料。
門診大病定點醫院只能選取一所,且一個醫療年度內不得變更;《門診大病醫療證》有效期一年,醫療年度期滿當月應年審;申請增加病種的,按初次申辦程序辦理。
為保障患重大疾病居民的正常生活,江蘇醫保管理中心為居民提供大病醫療保險,那么江蘇大病醫療保險報銷的比利時多少呢?其報銷比例不低于50%最高可達85%,以下具體介紹不同情況下的報銷比例。
居民大病保險
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對象納入大病保險的地區可結合個人賬戶功能拓展,健全大病保險多渠道籌資機制。當居民需要時,在醫保結算時,自動進行大病醫保結算。
考慮到部分困難人群的實際情況,省人社部門要求各地要隨著大病保險籌資能力提高,逐步提高支付比例,有效減輕重特大疾病參保人員個人醫療費用負擔。
報銷比例不低于50%不設最高限額,鎮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以上一年度全市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確定,全市暫定1.5萬元。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實際報銷比例不低于50%并按費用高低,分段確定報銷比例,實行累加補償,不設最高支付限額。
職工大病補充保險
2016年7月1日起,經過醫保以及大病救助的大病職工,還可以享受到大病補充保險。
需要說明的是,參加職工大病救助的需要繳納費用,目前是6元/月,全市職工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統一調整為6萬元,職工大病醫療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統一提高至30萬元。起付標準1.5萬元最高能報85%。
江蘇大病醫療保險由居民參加的醫保自動結算,不需個人再繳費。大病醫保報銷比例中最高可達85%,在很大程度上減輕了患病居民的生活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