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醫保是指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新的制度性安排。其保障對象是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保障范圍則與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相銜接。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大病醫保的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1)本人填寫《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證個人申請表》(一式兩份);
(2)將已填寫申請表、近次出院記錄、門診病歷、相關檢查檢驗材料及一張一寸照片報所在單位;
(3)所在單位蓋章確認并報市醫保中心審批。
其中,申請惡性腫瘤放、化療、白血病化療、尿毒癥透析治療、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之門診大病資格的參保人員,可由本人或家屬自行辦理申請業務。經過審核,確認參保人申請資料真實完整、所申請病種的病情符合要求的,給予辦理《門診大病醫療證》,并根據審核通過的日期確定其門診大病醫療年度起始時間,根據本人要求確定其門診大病就診的定點醫院。申請人所在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取回所有資料。
門診大病定點醫院只能選取一所,且一個醫療年度內不得變更;《門診大病醫療證》有效期一年,醫療年度期滿當月應年審;申請增加病種的,按初次申辦程序辦理。
報銷對象
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農合參保(合)人員均可享受大病保險,初期首先啟動城鎮居民、新農合大病保險。
保障標準
參保(合)人發生高額醫療費用時,大病保險在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報銷后,對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再補償。補償比例逐步達到個人實際負擔的住院合規醫療費用50%以上。
保障水平
城鎮居民參保人員住院合規醫療費用,自付部分年累計超過8000元的,新農合年累計超過5000元的,以個人自付總額超過8000元和5000元為補償基數(年度內多次住院的補償基數累計計算)。報銷比例分段遞增,補償基數以上0-1萬元(含1萬元)報銷50%;1-5萬元(含5萬元)區間每增加1萬元,報銷比例提高1%;5-10萬元(含10萬元)報銷65%;10萬元以上報銷80%。報銷額度不封頂。保障水平將逐年調整,并向社會公布。
城鄉醫療救助在大病保險后進行,城鄉醫療救助的用藥和診療范圍分別參照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華律網提示:吉林大病醫療保險的保障對象是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的參保人,所需要的資金從城鎮居民醫;、新農合基金中劃出,不再額外增加群眾個人繳費負擔,充分體現了政府以人為本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