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包括兩種類型,即: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簡稱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兩項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了北京市全體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
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包括:門(急)診待遇和住院類待遇,兩者分別設置了起付標準、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額。
起付標準:起付標準也稱“起付線”,是指參保人員在享受醫療費用報銷之前需要自己先行支付的費用額度。
支付比例:支付比例是指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醫;饘⒈H藛T醫療費用的報銷比例。
最高支付限額:最高支付限額也稱“封頂線”,是指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參保人員醫療費用的上限。超出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再支付。
北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2001年,北京市建立了門診統籌和住院統籌相結合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目前,北京市在職職工醫院門診報銷比例達到70%以上,退休人員達到85%以上,社區衛生機構報銷比例均為90%,門診封頂線為2萬元。
北京市在職職工住院報銷比例在85%以上,退休人員住院報銷比例在90%以上,最高可達99.1%,住院封頂線為50萬元。
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2021年1月1日起,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發生的門急診醫療費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由4000元提高到4500元。
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方式為“委托銀行繳費”方式。
1.參保
建立繳費銀行賬戶:參保人員需到與社保經辦機構合作銀行中任意一家銀行的營業網點,開立個人結算賬戶(卡或存折),并存入至少一個年度的醫保費。
2.續保
上一年在社保所或學校參保且采取“委托銀行繳費”方式的,需確認用于繳費的銀行賬戶余額是否充足。
3.網上自助繳費
(1)每月24日18:00點,全市統一生成當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月報,并委托個人選擇的銀行賬號進行扣款。
(2)當月扣款不成功的,次月5日至20日之間,可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申報服務平臺自助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