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門召開新聞發布會,詳細解讀《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辦法主城區實施細則》。該實施細則自1月1日起施行,其中,實施細則規定的少兒醫保和大學生醫保籌資和待遇標準,從9月1日起執行。
市人力社保局局長陳國妹說,“通過政策的修訂完善,可以更好地解決當前我市醫療保障制度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對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障’的目標,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質量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現行《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辦法》及主城區實施細則從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對《辦法》部分內容進行了調整完善。實施五年來,總體運行平穩,社會反響良好。但隨著杭州市醫療保障事業的不斷發展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陸續出臺,現行《辦法》及實施細則中的制度設計和有些政策需作相應完善。
今年7月19日,修訂后的《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辦法》由市政府印發;11月30日,修訂后的《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辦法主城區實施細則》由市政府辦公廳印發,兩個文件均從1月1日起實施。
在介紹本次修訂的特點時,陳國妹局長提到了“政策統一”、“體現公平”等字樣。
所謂“政策統一”是指,新《辦法》作為今后杭州市統一的醫保政策,主城區、蕭山區、余杭區以及五縣(市)在新《辦法》的基礎上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實現了全市范圍內制度框架、主要政策、運行模式的統一。新《辦法》對醫療待遇(如繳費費率、報銷比例、起付標準等)設置了最低保障標準,具體標準則由各統籌地在實施細則中明確,縮小了統籌地之間的待遇差異。
所謂“體現公平”是指,新《辦法》突出了基本醫療保障的公平性,對基本醫療保障以外一些人群的保障待遇,將另行制定補助政策。同時,新《辦法》在政策原則統一的基礎上,對部分具體標準采取了限高限低的辦法,適當靈活,為各統籌地制定實施細則留有一定的自主權。
出臺背景
圍繞新《辦法》,修訂后的《主城區實施細則》共9章97條,與現行《實施細則》相比較,取消、新增和調整完善了一大批內容。具體包括:
取消了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政策、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策、退休人員繳納門診啟動資金、中斷繳費人員退休后降低醫保待遇、急診住院登記辦理等6項內容;
新增了在杭大學生門診醫療統籌、非杭戶籍個體工商戶及靈活就業人員參保、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保、單獨參加職工醫保規定、靈活就業人員建立個人賬戶、新生兒參保、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委托銀行代扣、醫保先行支付等11項內容;
調整完善了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醫保籌資標準、職工醫保費補繳辦法、非杭戶籍職工子女參加城鄉居民醫保規定、住院醫療費支付辦法(分區間標準、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額)、醫療管理相關登記辦理規定、醫療困難救助政策、醫;鸪嘧值呢斦a助規定等17項內容。
基本實現醫保市級統籌
前后對比
總體變化:取消6項、新增11項內容
一是增加少兒醫保最高支付限額。
目前最高支付限額為15萬元,本次修訂調整為18萬元,18萬以上部分醫療費由財政按70%補助的規定。
現行政策規定,主城區城鄉居民醫保(一檔、二檔)最高限額以上部分醫療費,由市財政按照70%的比例予以補助,但未包括少兒醫保人群。
修訂后的《辦法》對少兒醫保最高支付限額以上部分醫療費由財政按70%補助。
二是調整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醫療困難救助的規定。
現有政策對城鄉居民醫保中的持證人員有困難救助規定,但對非持證人員沒有救助政策。
修訂后的《辦法》增加了非持證人員醫療困難救助的規定,規定其當年個人負擔的符合醫保開支范圍的住院醫療費超過統籌地上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超過部分可享受不低于50%的醫療補助。其中,主城區將城鄉居民醫保中非持證人員醫療困難救助的申請起點額度確定為25000元。
三是調整職工醫保中在職人員(包括靈活就業人員等)醫療困難救助的申請起點額度。
由原來個人負擔超過20000元開始救助調整為超過15000元即可救助。
職工醫保政策:五大變化
一是新增靈活就業人員中持證困難人員單獨參加職工醫保的規定。
二是取消中斷繳費人員退休后降低醫保待遇的規定。
現行《辦法》規定: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到達退休年齡時,累計中斷繳費時間在1年(含)以上3年以下的,醫;鸪袚壤档5個百分點;累計中斷繳費時間3年(含)以上的,醫保基金承擔比例降低10個百分點。
修訂后:本市戶籍人員的參保率已達98%以上,為了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待遇,取消了這一限制政策。
三是擴大個人賬戶歷年資金使用范圍。
在原有個人賬戶支付范圍的基礎上,個人賬戶歷年資金還可用于支付醫保開支范圍內的、超過限定支付范圍的醫療服務項目或藥品費用,以及醫保開支范圍外的、臨床必須合理的醫療服務項目費用,還可支付參保人員使用部分預防性免疫疫苗的費用等。
四是調整職工醫保住院醫療費最高支付限額。
將職工醫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額由18萬元調整至24萬元。
五是調整職工醫保住院醫療費分區間支付的辦法。
將職工醫保的住院醫療費由三段式結算調整為二段式結算方式,即起付標準至4萬元,4萬元至24萬元兩段。而且從起付標準至4萬元段的醫療費基金支付比例作了適當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