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杭州市政府官網上全文發布《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辦法主城區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此《細則》將從1月1日起施行(其中規定的少兒醫保和大學生醫保籌資和待遇標準,從9月1日起執行),其中調整的內容到底如何實行?昨天,杭州市人力社保局進行了詳細解讀,回答了杭州市民最關心的問題。
細則適用杭州主城區
1、修訂后的《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辦法主城區實施細則》適用于哪些區域?
答:新修訂的《主城區實施細則》適用于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杭州經濟開發區和西湖風景名勝區。
滿足條件,特殊人員可單獨參保
2、靈活就業人員如何參保?
答:根據新修訂的《細則》,靈活就業人員按規定應同時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但對主城區戶籍,勞動年齡內,持有效期內《杭州市困難家庭救助證》、《杭州市殘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證》或二級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人員,經登記后,可單獨參加職工醫保。
3、非杭戶籍人員,在與用人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后,是否可以繼續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醫保?
答:根據新修訂《辦法》的規定,非杭戶籍人員,勞動年齡段內,在統籌地靈活就業,且按規定參加職工醫保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的,與用人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后,可以其個人身份繼續參加統籌地職工醫保。
4、非杭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如何參加醫保?
答:現行《辦法》規定,外來務工人員的子女隨父母一方在杭讀書或隨父母一方在杭居住的學齡前兒童,可按規定參加少兒醫療保險,但目前各統籌地對學齡前兒童設置的參保條件不盡相同。為統一各統籌地的政策,新修訂的《辦法》對學齡前兒童的參保政策統一調整為其父母一方參加職工醫保并累計繳費滿3年的,其學齡前兒童可參加醫保。
5、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醫保有何規定?
答:根據新修訂《辦法》的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參加職工醫保,并按規定享受職工醫保待遇。其參加職工醫保應繳納的職工醫保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醫保費。
8類人群免繳基本醫療保險費
6、哪些人員可以免繳基本醫療保險費?
答:持有效期內統籌地民政、殘聯部門核發的《困難家庭救助證》、《殘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證》或二級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人員,農村五保戶、“三無”人員、低收入農戶及重點優撫對象等,其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財政全額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