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報銷范圍是什么?在報銷時,很多人不太明白為什么有些藥品可報銷,有些藥品卻不給報銷,尤其奇怪自己不能報銷的藥品,為什么同樣的醫保,別人卻可以報銷。也給不同的參保人帶來或喜或憂的情緒。所以我們全面了解醫療保險的報銷范圍,醫保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我們能不能享受到它帶給我們的福利,就要看我們是不是熟知“游戲規則”了。
參保人員發生的符合醫療保險三個目錄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按以下辦法支付:
⑴起付標準以下(含本數)的,由個人賬戶支付或個人自付。
⑵起付標準以上(含本數)的,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共同付擔。其中個人付擔額按下設分段與自付比例累加計算:
❶1萬元以下的個人自付比例按一、二、三類收費標準醫療機構分別為12%、9%、5%;
❷1萬元以上,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個人自付比例按一、二、三類收費標準醫療機構分別為8%、5%、4%;
❸退休人員按以上自付比例的60%付擔。
⑶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大病醫療互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個人自付比例為6%,退休人員為4.8%。
補充:
參保人員住院起付標準為:一類收費標準醫療機構900元;二類收費標準醫療機構650元;三類收費標準醫療機構(含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480元。
參保人員在一個結算年度內多次住院的,起付標準逐次降低,第二次住院按規定住院起付標準的50%計算,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按規定住院起付標準的30%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