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報銷范圍是什么?在報銷時,很多人不太明白為什么有些藥品可報銷,有些藥品卻不給報銷,尤其奇怪自己不能報銷的藥品,為什么同樣的醫保,別人卻可以報銷。也給不同的參保人帶來或喜或憂的情緒。所以我們全面了解醫療保險的報銷范圍,醫保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我們能不能享受到它帶給我們的福利,就要看我們是不是熟知“游戲規則”了。
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在三級及相應醫療機構就醫的,個人自負60%;在二級及相應醫療機構就醫或在急救車內搶救的,個人自負70%;在一級及相應醫療機構、零售藥店就醫購藥的,個人自負80%;
住院起付標準為:三級醫療機構600元,二級醫療機構300元,一級或其他醫療機構200元。
一個醫療保險年度(簡稱醫保年度)內設一次住院起付標準。參保人員年度內多次住院且所住醫院級別高低不同的,按其各次住院中所住醫院級別最高的一次計算起付標準。
第十九條 一個醫保年度內,參保人員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范圍的住院醫療費用(含特殊病種門診,下同)年度最高限額為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 6倍。
第二十條一個醫保年度內,參保人員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范圍的住院醫療費用,累計在起付標準以下部分由個人自負;超過起付標準至最高限額以下部分,在職人員和退休人員住院統籌基金分別支付90%和 95%,個人分別自負 10%和 5%;超過最高限額的住院醫療費用,住院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第二十一條一個醫保年度內,參保人員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范圍的住院醫療費用在職工醫保住院統籌基金最高限額以上、不超過大病醫療救助最高限額的部分,大病醫療救助金支付90%。
大病醫療救助最高限額為 15 萬元,超過大病醫療救助最高限額的住院醫療費用,大病醫療救助金不予支付。
第二十二條 一個醫保年度內,職工醫保一檔參保人員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范圍的門診費用按以下規定支付:
(一)參保人個人賬戶當年資金支付完畢后,門診統籌基金設立起付標準,分別為在職人員 600 元,退休人員 400元。參保人員由在職轉為退休的,當年度門診起付標準不變,從下一年度起予以調整;
(二)門診醫療費在起付標準以下部分,由參保人員個人自負;
(三)門診醫療費超過起付標準至最高限額 10000 元以下的部分,由門診統籌基金按照下列比例負擔:
1.在三級及相應醫療機構就醫的,門診統籌基金支付 60%,個人自負 40%;
2.在二級及相應醫療機構就醫或者在急救車內搶救的,門診統籌基金支付 70%,個人自負 30%;
3.在一級及其他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零售藥店就醫購藥的,門診統籌基金支付 80%,個人自負 20%。
(四)超過最高限額的門診醫療費用,門診統籌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