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報銷范圍是什么?在報銷時,很多人不太明白為什么有些藥品可報銷,有些藥品卻不給報銷,尤其奇怪自己不能報銷的藥品,為什么同樣的醫保,別人卻可以報銷。也給不同的參保人帶來或喜或憂的情緒。所以我們全面了解醫療保險的報銷范圍,醫保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我們能不能享受到它帶給我們的福利,就要看我們是不是熟知“游戲規則”了。
報銷比例城鎮居民
住院醫療費用報銷:
起付標準:一級、二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及轉外醫院住院起付標準分別為150元、300元、600元、800元,參保學生兒童在當地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準統一為150元。
支付限額:一個醫保結算年度內居民醫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全市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
報銷比例:
住院起付標準至10萬元(含10萬元)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為70%,10萬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為75%。政府舉辦的基層定點醫療衛生機構住院起付標準至最高支付限額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統一為75%。
門診醫療費用報銷:
報銷比例:
普通門診:一個醫保結算年度內100—500元之間醫保政策范圍內的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比例50%。
城鎮職工
住院醫療費用報銷:
起付標準:起付標準一級醫院為600元,二級醫院為700元,三級醫院為800元。
報銷比例:
二級醫院:起付標準—10000元,統籌基金支付85%,個人自付15%;10001元以上至20000元,統籌基金支付90%,個人自付10%;20001元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以內的,統籌基金支付95%,個人自付5%。
提示:
1、退休人員在起付標準以上的住院醫療費用和門診特定項目的醫療費用,個人自付部分按在職職工自付比例的70%支付;
2、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職工在起付標準以上的住院醫療費用和門診特定項目的醫療費用,個人自付部分按在職職工自付比例的50%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