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醫療保險是為保障城鎮職工重大疾病醫療需求而建立的專項醫療保險基金,用于支付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年度內累計發生的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不含應自付費用)。
鄭州居民醫保大病怎么報銷?
城鄉居民患大病花費高額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符合規定的住院費用超過1.1萬元以上的部分還可以享受大病保險報銷待遇,給予再次報銷。
其中:1.1萬元—10萬元(含10萬元)部分報銷60%,10萬元以上部分報銷70%,年度內大病保險報銷封頂線為40萬元。
根據省、市文件規定,在2018年—2020年脫貧攻堅期內,參加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村貧困人口(包括建檔立卡貧困人員、農村低保對象、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對象)享受大病保險“一降一提高”傾斜政策,即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由1.1萬元降至0.55萬元,合規自付醫療費用報銷比例:0.55萬元—10萬元(含10萬元)提高至85%,10萬元以上提高至95%,取消農村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年度內報銷封頂線。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是什么?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是指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大病保險資金從各地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劃撥,參保居民個人不再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