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醫療保險是為保障城鎮職工重大疾病醫療需求而建立的專項醫療保險基金,用于支付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年度內累計發生的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不含應自付費用)。
福州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如何辦理?
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是指參保職工因患病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范圍內的醫療費用,在自然年度內超過基本醫療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暫定36000元)以上的重大疾病保險。那么,福州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如何辦理?
1、福州市規定用人單位和職工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參加大病補充醫療保險,由大病補充醫療保險解決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用人單位按其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總數繳納大病補充醫療保險保費。所需費用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大病補充醫療保險由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統一向商業保險公司辦理。保險費由醫保中心統一代征代繳。
2、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為20萬元。保障范圍為10萬元至30萬元,大病補充醫療保險賠付比例為90%。
3、參保人員在福州市(含八縣市和馬尾區)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大病補充醫療保險賠付范圍的醫療費用,使用本人醫保卡直接在收治醫院結算。
4、參保人員異地醫療管理或轉外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市縣(市)區醫保中心按照異地醫療管理辦法受理。
綜上所述,福州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是由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統一向商業保險公司辦理。保險費由醫保中心統一代征代繳。市民在辦理時,需要注意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