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醫療保險是為保障城鎮職工重大疾病醫療需求而建立的專項醫療保險基金,用于支付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年度內累計發生的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不含應自付費用)。
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是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可進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對基本醫療保障的有益補充。開展這項工作,是減輕人民群眾大病醫療費用負擔,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的迫切需要;是建立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推進全民醫保制度建設的內在要求;是推動醫保、醫療、醫藥互聯互動,并促進政府主導與市場機制作用相結合,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和質量的有效途徑;是進一步體現互助共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舉措。接下來是小編為你們整理的寧夏省大病醫療保險辦理手續及繳費比例,由于小編暫未找到具體辦理手續,以下為小編整理的相關內容,希望對你們有所幫助!
從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27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了解到,寧夏率先在全國實現了統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全覆蓋,城鄉居民到二級以下醫療機構住院政策內報銷比例達到70%以上,比整合前的原制度提高了15%,群眾在醫改中獲得了實惠。
據了解,寧夏于2010年8月開始在石嘴山市和固原市試點統籌城鄉基本醫療保險。9月起,這一制度在全區全面實行。新的醫療保險制度不再區分城市和農村戶口,凡具有寧夏戶籍的城鄉居民都可參保。在參保繳費機制上,實行一制多檔,共設置三個檔位,一、二、三檔的參保個人繳費標準分別為40元、170元和300元。檔位越高,報銷比例越高,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分別為5萬元、10萬元、14萬元。
據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巡視員武-平介紹,寧夏城鄉居民醫保統籌有三大突出特點:一是實行“一制三檔”,打破戶籍界限,農村居民按40元、170元、300元繳費,城鎮居民按170元、300元繳費,享受不同的報銷額度;二是“三項目錄”共享,統一基本藥品目錄,大幅擴增了農村居民用藥目錄,并且擴增了協議醫院、藥店,城鄉居民可自由選擇更多的、自己中意的醫院就醫、藥店購藥;三是門診住院全保,在保障范圍上,由保住院延伸到保門診小病、大病,建立了門診大病統籌和普通門診統籌。城鄉居民醫保在制度框架、管理體制、政策標準、支付結算、信息系統、經辦服務上實現了六個統一。
目前,全區城鄉居民參保達到458.8萬人,參保率為97.2%,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二級以下醫療機構住院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達到70%以上,比整合前的原制度提高了15%;參保財政補貼由200元提高到300元,一年中央和自治區財政為此支出達13.8億元。
武-平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財政投入加大,縮小了城鄉差距,低收入城鄉居民由過去不敢看病,因病致貧、致殘時有發生到現在敢看病、能報銷、看好病,實實在在得到了實惠。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社廳2月1日發布通知,對全區門診大病政策進行調整,主要調增了部分門診大病病種支付額度,進一步方便參保人員就醫。
據介紹,此次將高血壓和有并發癥的高血壓病合并為高血壓及高血壓并發癥、糖尿病和有并發癥的糖尿病合并為糖尿病及糖尿病并發癥。調整高血壓及其并發癥、糖尿病及其并發癥、惡性腫瘤放化療、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慢性病毒性肝炎、慢性腎臟病、類風濕性關節炎、精神病、系統性紅斑狼瘡等門診大病病種最高支付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