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的統一部署,省政府批準下發了省人社廳、財政廳制訂的度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從1月1日起調整養老金。市人社、財政部門密切配合,積極組織實施調整工作,各項工作任務已經完成,發放準備工作也就緒。
據統計,此次市區約15.3萬名企業退休人員參加養老金調整,調整金額近3458萬元。調整后市區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水平達到2187元,平均養老金增幅達到11.6%。5月份以后按調整后的新標準正常發放。
此次調整的范圍對象為參加鎮江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在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按月領取生活費手續的人員,繼續采取普遍調整與適當增發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普調辦法變化不大,仍由固定額、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三部分組成,即:一是退休、退職及按月領取生活費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的固定額,較去年增加了20元,這就使得基本養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員的調整數額能得到一定保證;二是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仍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額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這一部分主要體現長繳多得,繳費年限越長的,這一部分增加的數額越多;三是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按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生活費)乘以3.5%計算增加額,計算額見分進角。這一辦法既鼓勵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又可以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過大,較好體現了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
適當增發部分繼續對70歲以上高齡退休人員加發養老金。高齡退休人員看病、陪護等方面需求明顯增多,個人負擔也相對增加。按照省統一規定,對于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退職及按月領取生活費人員,除了參加普調外,每人每月分別增發40元、60元和80元。對于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年滿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將在7月進行補充調整,對應適當增發。
蘭州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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