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下發《關于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和喪葬補助標準的通知》,進一步提高城鄉參保居民待遇水平和生活質量。下面是為大家帶來的鄭州退休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歡迎閱讀。
7月1日起,鄭州市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補貼、喪葬補助費標準將上調。昨日,市政府下發《關于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和喪葬補助標準的通知》,進一步提高城鄉參保居民待遇水平和生活質量。
根據《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我市就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和喪葬補助標準進行調整。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含中央基礎養老金和地方財政基礎養老金補貼)在每人每月140元的基礎上增加20元, 調整后鄭州市城鄉居民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160元。
喪葬補助標準方面,參保繳費滿15年并領取養老待遇的參保人死亡時,其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提出申請,所在村民組或社區應當在其死亡的次月起3個月內向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并及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政府一次性支付喪葬補助費在原1000元的基礎上增加200元,調整后的喪葬補助費標準為1200元;按上述喪葬補助費領取條件和要求,參保未繳費或繳費未滿15年并在領取養老待遇期間死亡的參保人,政府給予一次性喪葬補助費500 元。
據了解,基礎養老金補貼、喪葬補助費所需資金由市、縣 (市、區)財政各承擔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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