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養老金上調細則_貴州退休人員漲工資養老金發放時間,3月31日從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為了更好地保障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經省人民政府批準,貴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近日聯合下發了《關于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黔人社廳發〔2016〕8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規定,從1月1日起,對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此次待遇調整,將惠及我省87萬企業退休人員。
《通知》明確,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10元,在此基礎上再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予以增加,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對符合原勞動人事部《關于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退休的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單獨予以調整,按照參加革命工作時間的不同時間段,每人每月分別增加550元、530元、510元。
養老金上調漲工資
按照上述辦法調整后,符合下列條件的退休人員再予以累加照顧:截止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高齡人員,超過70周歲每滿1歲每人每月增加7元,不足1歲的按1歲計算;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40元。
《通知》規定,對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企業退職人員比照退休人員的辦法相應增加退職生活費。對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干部,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精神,按照《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后,達不到度全省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從1月1日起補足到平均水平。對企業退休人員,按《通知》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后,月基本養老金(不含領取《獨生子女證》加發5%養老金部分)達不到560元的,補足到560元。對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企業退職人員按《通知》規定增加退職生活費后,退職生活費(不含領取《獨生子女證》加發5%養老金部分)達不到535元的,補足到535元。
蘭州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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