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乘繳費年限乘1%。以下是煙臺養老金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企業職工退休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煙臺市地方補貼)
(1)基礎養老金= [(退休上年度省在崗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1%×繳費年限)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周歲195個月,55周歲170個月,60周歲139個月)
(3)過渡性養老金=(退休上年度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賬戶前繳費年限(煙臺市1996年1月建賬)×1.3%
備注:
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本人歷年的繳費指數的加權平均數(月指數) ;
2.本人當年的繳費指數=當年的繳費基數÷上年度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3.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退休上年度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居民養老保險
60周歲參保人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139)+基礎養老金
待遇計算溫馨提示: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實行基礎養老金與繳費年限掛鉤,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累計繳費超過15年的,每多繳1年,每月加發1元的基礎養老金,因此,長繳多得;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等積累額越大的情況下,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數額越大,因此,多繳多得。
1、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準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準為基數,2006年至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及以后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1)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2)根據不同情形,另需分別攜帶以下材料:
1、計生獎勵材料原件;
2、房貼證明:享受房貼人員,需攜帶《關于參保人員享受房貼的證明》,其中對單位或個人申報的房貼金額超過5元的,另需攜帶xxx年底之前的工資單復印件;
3、解聘材料:從事管理和技術崗位工作的女性,年齡在50-55周歲之間辦理養老金申領手續,需攜帶注有聘用期限的聘用合同或解聘書復印件;
4、工資憑證:按外商投資企業辦法計發養老待遇的人員需攜帶該人員xx年和xxx年的工資發放憑證復印件;
5、《養老人員養老金申報表(機關事業)》。
蘭州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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