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肅退休金調整繼續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
2024年甘肅退休金調整暫未公布,以下是甘肅最新退休金方案,僅供參考。
調整時間
》》2023年1月1日起全省調整基本養老金。從今年1月起補發,7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全部足額發放到位。
人員范圍
》》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要求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和事業單位的退休(退職)人員。
調整比例
》》按照2022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3.8%左右確定。
調整標準
●定額調整
》》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退職)人員、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每人每月增加33元
●掛鉤調整
》》與繳費年限掛鉤
》》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
●傾斜調整
》》年滿70周歲至不滿80周歲;年滿80周歲及以上
》》按參保單位所在地確定的一至五類地區按地區類別增加
》》企業退休的軍轉業干部
在這次調整中高齡人員如何傾斜
在傾斜調整中對70周歲以上退休人員給予傾斜增加,各地不得突破要求。因此,我省嚴格按照要求,按照70周歲以上年齡段進行了劃分(70周歲—79周歲;80周歲及以上)。根據70周歲以上高齡人員養老金水平情況,適當進行了傾斜,標準為70周歲—79周歲每人每月增加30元,80周歲及以上每人每月增加35元。
甘肅省企業退休的軍轉業干部新規
按照法規,企業退休的軍轉業干部基本養老金不得低于本省企業職工退休平均養老金。我省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照企業職工身份同步調整,如果本次調整后月基本養老金低于3234元的,調整到3234元。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工資指數)〕÷2×本人全部繳費年限(工齡)×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例:50歲195個月、60歲139個月)
(3)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全部平均工資指數×本人97年以前繳費年限(工齡)×1%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于(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于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
1.退休時上年度省平工資(省平工資每年都在增加,養老金也就逐年水漲船高。所以,退休時間越晚,養老金越多);
2.本人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為繳費年限。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越多);
3.個人賬戶儲存額(繳費金額越多,養老金越多)。
注意:各地規定會不同,應以參保地的政策為準。
屬于法定特殊工種的職工提前退休的,養老金正常發放不減發。屬于企業因病或非因工致殘退休和按111個“優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國有破產工業企業的有關規定提前退休的人員,每提前一年減發2%(不含個人賬戶養老金)。減發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為: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 調節金及各種補貼)*(1-提前退休年限*2%) 個人賬戶養老金。提前退休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基本養老金不再重新計算。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一般的職工都是在達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并且滿足其他條件下退休,然后每個月領取相應的退休工資,但是有些特殊工種的職工,可能會出現提前退休的情況,此時對其退休工資的計算就有所不同,此時我們是要及時的注意相關的退休金政策的變化的。
蘭州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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