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后,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職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于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從1月1日起,保定市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再次提高,總體調整水平按照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5%增加,惠及全市37.76萬退休人員。
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是,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含退職)人員。本次調整,既是2005年以來企業退休人員第16次連續調整,也是自2014年10月1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第5次按照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待遇,同時還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5次同步調整。目前,保定市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已經在全市范圍內抓緊組織實施,確保7月底前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全部發放到位,機關事業單位基本發放到位。
據了解,此次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是河北省嚴格按照國家人社部、財政部確定的公平與效率相結合原則制定的,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特點,合理確定調整辦法和具體標準,并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傾斜照顧,充分體現了制度公平、規則公平和社會公平原則。
附2020保定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的具體調整辦法和標準:
一是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元。
二是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32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按照本人12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0.4%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是截至12月31日,1945年1月1日至1949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月增加22元;1940年1月1日至1944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月增加32元;1939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月增加42元。
四是符合冀勞社[2009]3號和冀勞社辦[2009]19號文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基本養老金,一類地區每月增加20元,二類地區每月增加25元,三類地區每月增加30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于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月增加35元;與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同的,按照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對應的調整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
蘭州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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