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人口老齡化一直在加劇,農村的養老問題自然也是越發的突出了,農村的養老政策也是在不斷的改革,尤其是養老保險,這是農村老年生活的一個保障,能大大的緩解農村的養老的壓力,雖然比不上城里面的,但是對于當下的農村養老問題至少是有了不小的改觀了,今年農村的養老保險也是有不曉得變化的,一起來看看寧夏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方案解讀吧。
寧夏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 城鄉居民個人繳費檔次有變化!明年1月1日起,我區每年調增基礎養老金5元,所需資金由自治區財政承擔,并將對65歲及以上參保城鄉老年居民予以適當傾斜。
2018年12月1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第2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建立我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并于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實施意見》明確提出,明年1月1日起,我區每年調增基礎養老金5元,所需資金由自治區財政承擔,并將對65歲及以上參保城鄉老年居民予以適當傾斜。
據了解,為推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隨經濟發展而逐步提高,確保城鄉居民更好享有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我區特建立了符合寧夏實際的《實施意見》。通過完善制度建立機制,促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健康發展,不斷增強參保居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A養老金由中央、自治區和縣(市、區)確定標準并全額支付給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計發系數確定。
《實施意見》根據我區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各級財力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了我區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對65歲及以上參保城鄉老年居民予以適當傾斜,所需資金由自治區財政承擔,其中: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2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4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6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8元。此外,還建立長繳多得獎勵機制,參保人員繳費年限達到15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繳費,在領取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每月增加基礎養老金不少于2元,所需資金由縣(市、區)財政承擔。
在個人繳費檔次標準上,《實施意見》將原12個繳費檔次優化調整為6個繳費檔次,分別為100元、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參保人每年自主選擇一個檔次繳費,多繳多得。經濟條件相對較好的縣(市、區)可根據本地城鄉居民收入增長情況,適當提高本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檔次。
在城鄉居民繳費補貼方面,《實施意見》提出,各地可根據經濟發展、個人繳費標準提高和財力狀況,合理調整繳費補貼水平,對選擇較高檔次繳費的人員可適當增加繳費補貼。同時,鼓勵集體經濟組織提高繳費補助,鼓勵其他社會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加大參保人的繳費資助。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方面,提出將加快推進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委托投資工作,實現基金保值增值,提高養老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