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漲退休人員養老金,是國家15年來堅持的一貫原則,具有社會進步的慣性。社會在進步和發展,退休人員也要共享社會進步的成果,所以本溪企業退休漲工資是肯定的。實際上每年的調整都是國家統一下發通知,各省市按照國家要求制定實施方案,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后實施。根據2018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國家通知,養老金的總體調整水平,是按照2017年各省市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確定。那么小編預測本溪的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增長比例也應該在5%左右。那么本溪企業退休漲工資漲多少錢呢?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本溪企業退休人員工資調整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由于本溪企業退休漲工資方案官方未公布,小編暫先整理出2018年本溪企業退休工資調整方案的信息。2018年本溪企業退休工資調整方案如下:
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新中國成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90元;
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5元;
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0元;
1954年1月1日后參加工作,2014年12月31日前退休(職)人員和“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78元;
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機關事業單位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新中國成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90元;
其他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8元。
掛鉤調整
企業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按照本人12月領取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按照本人12月領取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3.4%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以下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符合國家原人事部、財政部《關于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退休軍轉干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準調整后,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總額低于調整后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標準。
機關事業單位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