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漲退休人員養老金,是國家15年來堅持的一貫原則,具有社會進步的慣性。社會在進步和發展,退休人員也要共享社會進步的成果,所以揭陽企業退休漲工資是肯定的。實際上每年的調整都是國家統一下發通知,各省市按照國家要求制定實施方案,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后實施。根據2018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國家通知,養老金的總體調整水平,是按照2017年各省市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確定。那么小編預測揭陽的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增長比例也應該在5%左右。那么揭陽企業退休漲工資漲多少錢呢?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揭陽企業退休人員工資調整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由于揭陽企業退休漲工資方案官方未公布,小編暫先整理出2018年揭陽企業退休工資調整方案的信息。2018年揭陽企業退休工資調整方案如下:
怎樣繳社保能多受益?
關注社保繳費基數
根據相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一般來說,工資越高、社保的繳費基數也就越高,反之亦然,但繳費基數是存在上限和下限的。
目前,已有多地調整社保繳費基數標準的上、下限。
繳費基數高低會直接影響基礎養老金高低。此外,個人賬戶養老金是完全由個人繳費形成,繳費基數越低,個人賬戶累積儲存額越低,最后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越少。
如果繳費基數低,劃入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的金額就少,就會影響職工待遇。失業保險金標準與個人繳費基數相掛鉤。社保繳費基數也直接影響到工傷職工的傷殘補助待遇和生育保險待遇等。
養老金待遇與哪些因素有關
繳費年限長短:繳費滿15年只是享受養老金的最低年限要求。繳費15年還是30年,會直接影響退休后的養老金待遇。
繳費水平高低:繳費水平的高低也會直接影響到退休以后的養老金待遇。
退休時的社會平均工資:社會平均工資指的是企業、事業、機關單位的職工在一定時期內平均每人所得的貨幣工資額。
受退休年齡影響:你是55歲退休還是60歲退休,在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時候,所除的計發月數是不同的。退休年齡越后,計發月數越小,個人賬戶養老金可能算起來會略高一些。
參保人員應該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用,這關系著待遇享受。
在多地,如果醫保欠費,從欠費次月起,醫保待遇會停止;欠費超過3個月,即便接續補繳,欠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也不能報銷。
按照相關規定,連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1年以上的參保人,因工作變動,在1個醫療保險年度內累計中斷參保不超過3個月的,重新繳費后其中斷前后的連續參保年限可合并計算,并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在醫療保險年度內累計中斷參保超過3個月的重新計算參保年限。
如果連續繳費年限重新計算,可能會影響下一年度的醫保待遇,也就是醫保報銷比例。
因此,如果想要正常享受醫保待遇,報銷醫療費用,及時參保很重要!
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個人不繳費
注意:并非每項社會保險都需要個人繳費。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費,個人無需繳費即可享受相關保險待遇。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用包括:生育的醫療費用、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很多男職工也繳納了生育保險,有些人會問有用嗎?當然有!享受生育保險待遇人員除參保職工以外,其未就業配偶的生育醫療費用也納入支付范圍。也就是說,參保的男職工不繳費也能讓妻子享受福利。
在工傷保險方面,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豆kU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項目共有13項,包括治(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康復治療費、輔助器具費、停工留薪期工資、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天有不測風云人有旦夕禍福,在關鍵時候,工傷待遇將是一筆“救命錢”。
失業保險與累計繳費時間密切相關
失業保險與繳費累計時間密切相關,關鍵時候可保障基本生活。
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此外,參保職工如果失業了,除了領取失業保險金外,還可以享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等多項待遇。
留意!社保繳費里暗藏貓膩
1、不繳社保
社保是國家強制保險,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F實中,有些公司會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求員工出具一份書面承諾,稱自愿放棄該公司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實際上,這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此外,還有單位不給員工繳納社保,用現金代替社保繳納。這也是不可取的。
2、低繳社保
每年社保機構都會在固定的時間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但現實中,有些單位為了節省用工成本,按最低工資或者低于員工實際工資的數字為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費,這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3、不及時繳納社保
《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一些單位不及時為員工繳納社保,將影響員工養老金、醫保報銷等相關待遇的享受。
4、違規補繳社保
部分勞動者因個人原因(如自由勞動者),沒有公司為其繳納社保,而自己又想繳納社保,由代理機構代理辦理社保。問題在于,這種所謂的“掛靠單位”與沒有單位的個人之間是不存在勞動關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