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遞延擴至商業養老保險 將于明年試點
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這被稱為保險業的新“國十條”。保險人士認為,新“國十條”里影響最大的是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試點終于落地。
據悉,上海、深圳等城市已向財政部、保監會提交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試點方案,預計2015年內啟動試點。武漢或與首批無緣。記者昨日向本地監管人士求證,武漢暫未遞交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試點方案,但若外地試點成功,武漢將積極推進該項業務。
買商業保險將可延遲納稅了
所謂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是商業養老保險的一種,指投保人所繳納的保險費在一定比例之內,可以在個人所得稅前扣除,將來退休后領取保險金時再補繳個人所得稅,這有別于目前個人收入納稅后才繳納保險金的做法,能降低投保人當期繳稅負擔。
“這是國家應對老齡化社會,構建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重要舉措。”武漢科技大學董登新[微博]教授指出,目前我國的養老體系有三個層次:基本養老保險(國家責任)、企業年金(雇主責任)、商業保險(個人責任)。作為我國養老體系第二大支柱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的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優惠政策已于今年1月1日起實施。“此次明確的適時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稅收優惠擴至商業養老保險已指日可待”。
“個人當前繳納的保費要到幾十年后領取保險金,自然這部分稅費也應該在未來繳納!碧┛叼B老湖北分公司呂靜解釋,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簡單的說就是“延稅養老”,并非新生事物,最早始于20世紀80年代初美國的401K退休計劃,發達國家多使用此種稅收優惠政策,國內對此呼聲已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