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職工養老金調整額度按繳費年限普調月增至少35元
市人社部門稱,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同時,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但不含折算工齡。
向低收入者傾斜最高月增45元
這次調整考慮了低于2011年養老金平均水平即2280元/月的人員的利益。
按照以往的方式,低收入水平人群都是在按繳費年限和按絕對額普調后,再享受傾斜政策。而今年,人社部門則采用了先政策傾斜再按絕對額普調的方式。
具體調整方式是,按照其相對應的繳費年限,每月增加30元到45元的養老金,繳費年限越長增加額度越大,但按繳費年限普調和政策傾斜后的基本養老金水平不應超過2510元/月。
按照絕對額增加首次分為三檔
在按上述方式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本市還將根據退休人員2011年基本養老金水平,按絕對額再次普遍增加養老金。
以往本市按絕對額普遍增加的養老金只有一檔,這次則將絕對額設立三檔:20元、40元、70元。低于養老金平均水平人員可每月增加70元,以確保低于養老金平均水平人員的調整額度更大,更有利于提高其養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