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農村醫療保險
目前對于農民來說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兩大問題就是醫療以及養老問題,如今城鄉醫療已經并軌,農民能夠享受到城市居民的醫療待遇,能夠解決農村老有所依的問題。
新農保政策的出臺,讓很多農民在一定程度上享受到了政府的養老福利,只要年滿60歲的農村老人,就能夠領取到每個月55元的養老保險,但前提是家庭其他成員必須要繳納養老保險,而這一金額在近幾年也得到了提升。雖然有了新農保但依然難以解決農村養老難的問題。
雖然國家早前已經推行了適合農村具體情況的各項醫療和養老保險,但是至今還是有很多農民朋友不了解這些政策。
農村的社會保險政策沒有城鎮那么完善,這其實也更要求農村的子女們要重視老年人的各項社保,尤其是醫保和養老保險。雖然國家早前已經推行了適合農村具體情況的各項醫療和養老保險,但是至今還是有很多農民朋友不了解這些政策。
1)什么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
2)哪些人可以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全縣具有農業戶籍的所有農村居民均可以戶為單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包括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及在本縣各企業務工的人員,縣、鄉鎮各機關、事業單位中的臨時工和民辦教師中的農業戶籍人員。本著“戶不漏人”的原則,實行一戶一證制(參合農民必須以戶為單位參合,不可漏人,即:同一戶口本上的成員必須全部參合,否則參合農民在住院時不予補償)。
3)如何參加新農合?繳納參合資金的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農民以家庭為單位自愿參加新農合,于每年11月30日前,按每人每年20元的標準,以戶為單位繳納下一年度參合費,可在每年11月30日之前到鄉鎮財稅所、包村干部和村委會代繳參合資金(索要新農合專用票據)。
4)參合農民享受新農合補助的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從交費后的下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為一個周期,參合農民可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規定的醫療費補償待遇。如2008年繳納參合費后,享受新農合補助的時間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