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按照自治區有關精神,對2017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特殊群體繳費補貼標準及喪葬補助金標準的計發進行了調整。為確保此項惠民政策及時落實到位,市人社局、社保局抽調專職人員對信息系統的相關參數進行了維護,并通過網絡對各鄉鎮(街道)兩保干事及市、區社保局相關工作人員進行了專題業務培訓,目前此項工作已全面落實到位。
此次調整共涉及三類人群,一是村干部,2017年個人繳費標準從每人每年1459元調整為每人每年1576元,財政補貼從每人每年2189元調整為每人每年2364元(其中自治區財政補貼1655元,縣(市、區)財政補貼709元);二是城鎮獨生子女戶、農村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戶、兩女戶和“少生快富”戶,在個人繳費后,2017年獎勵繳費補貼從每人每年182元調整到每人每年197元(其中自治區財政補貼138元,縣(市、區 )財政補貼59元);三是城鄉居民領取待遇死亡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從1608元調整為18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