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中規定:符合條件的超齡人員可參保、可補繳。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朝陽市城鎮戶籍(必須是城鎮非農業戶口)、在2013年末前達到或超過退休年齡(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且沒有享受其他養老待遇的靈活就業人員,可在2013年末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一次性向前補繳15年后,直接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養老金。
居住在朝陽市的外來人員,在朝陽市靈活就業的,可自愿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朝陽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具有朝陽市戶籍(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靈活就業人員,可參加朝陽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從參保之日起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部分,可延續繳費到15年后再辦理退休,也可在參保時一次性向前補繳不足15年部分。
原已參加朝陽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外來務工人員,后在朝陽市靈活就業的,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接續養老保險關系并按對應期政策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個人賬戶利息。
允許用人單位為本單位職工補繳應參保未參保期間的養老保險費。
在朝陽市從事靈活就業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不受戶籍限制,并可從畢業次月起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