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養老金上調的三個步驟
根據以往養老基金調整情況
2018年養老基金上調將分為三個步驟:
第一步:
2018年4月底前,人社部、財政部公布全國平均上調比例;
第二步:
2018年8月份左右,各省區市根據自身社保基金運營情況和經濟情況制定當地具體上調標準;
第三步:
2018年9月底前,全國完成養老金上調,并將2018年1月1日起的養老金補發完畢。
2018年養老金調整范圍
調整范圍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體、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
養老金為什么繳得越多越劃算?
老人拿的這筆錢就是養老金也叫退休金
符合規定后
領取唯一條件:活著!
即使你的養老個人賬戶余額用完了
依然可以繼續領
活得越久領得越多
2018年養老金將實現14連漲!
自2005年起,我國養老金水平持續穩步提高,截至2017年已實現十三連漲,2018年養老金十四連漲幾無懸念。調整后,全省養老金月平均上漲126.7元!
哪些人將調整受益?
國務院決定從2018年1月1日起,為2017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
經省政府同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總體調整水平為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近期開始在全省范圍內組織實施。
將如何調整?
根據國家部署要求,今年我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企業退休人員的調整辦法和標準
1定額調整
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5元。
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5元。
1954年1月1日后參加工作、12月31日前退休(職)人員和“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63元。
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
2掛鉤調整
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按照本人12月領取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3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以下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
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符合國家原人事部、財政部《關于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退休軍轉干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準調整后,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總額低于調整后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標準。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調整辦法和標準
1定額調整
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5元。
其他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3元。
2掛鉤調整
退休(職)人員按照本人2017年12月領取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2.3%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3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以下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