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養老保險并軌一年多調查:“老人”待遇沒降低
老張眼看就快退休了,他現在南京一家機關上班,有著37年工齡,去年10月1日起,國務院印發的《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開始實施,一道選擇題就擺在了老張面前!梆B老保險制度并軌以后,我就要繳納養老費了,1年將近1萬元。雖然工資也調整了,剛好抵消掉這部分繳費,可萬一退休后的待遇再降低,我是不是要申請提前退休呢?”
有同樣擔憂的還有即將研究生畢業的小伙子小偉,一直以來報考公務員都是其最大的就業意向。養老金并軌讓他有了顧慮:如果考上了公務員,基礎養老金這一項就和企業職工一樣了,再加上平時還要繳納一部分費用,退休以后的待遇會怎樣呢?
退休后,待遇會降嗎?這是縈繞許多人心頭的疑惑。在全國第一批養老并軌方案獲批的省份江蘇,一年多過去了,情況究竟怎么樣?記者近日在江蘇進行了調查。
個人繳費工資保低限高,待遇不會降低
老張在單位里有一個同事老李,工齡、級別與自己基本相同,在職時的工資也是每月7000元左右,前幾年退休,退休金總共能拿到6000多。老張想,自己的待遇會比這個差嗎?抱著疑問,他向業內專家進行了咨詢。經過專家測算,根據新制度,老張在退休后將能獲得6200元左右,并不低于此前退休的老李的待遇。
而像小偉這樣的“新人”,專家認為,因為有足夠年限的單位及個人養老費用繳納,以及強制性的職業年金作為補充,能確保將來退休后的待遇水平。
今年7月,江蘇正式印發《江蘇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從養老保險基金籌集、養老金計發辦法等方面對中央方案進行細化,予以明確。
江蘇省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主任張進介紹,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為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比例為工資的8%,個人繳費工資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和60%,實行“保低限高”,實現了養老保險制度的并軌。
“去年10月1日前已退休的‘老人’,按照原待遇標準發放基本養老金;去年10月1日后參加工作的‘新人’,退休時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睆堖M告訴記者,對于去年10月1日前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一方面增發過渡性養老金,在國家進行頂層設計的前提下,各省自行確定視同繳費的指數,并在10年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另一方面,建立職業年金制度作為補充,由單位繳納工資的8%,個人繳納工資的4%組成。同時,為順利地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國家還同步完善了工資制度。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不會“吃”企業養老保險結存基金
有人提出疑問:無論是單位繳納的20%基本養老費,還是其所繳的8%職業年金,這些單位都是指的機關事業單位,因此,說到底是不是就是國家來貼錢?這些錢從哪里來?會不會從企業養老保險結存基金的池子里“撈取”?
“這樣理解是不對的。此舉是為了厘清政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苯K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處長朱華告訴記者,首先,相當一部分自收自支的單位并不在財政保障的范圍內;其次,目前制定的是計發辦法,也就是先“記賬”,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實際上由在職的個人和單位繳納部分滾動負擔,而每個人的養老金標準并非就是其終身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的簡單積累;再者,扣除單位及個人繳納部分,財政只是對基金支付不足的部分進行兜底,以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此外,江蘇明確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實行嚴格的預算管理,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各級人社部門、財政部門、省級機關按照各自職責,對基金收支管理情況實施監督,以確;鸢踩。單獨建賬管理基金,不與企業混用基金,避免了機關事業單位“吃”企業養老保險結存基金之嫌。
據悉,目前江蘇省級財政資金已經全部安排到位。同時,經過測算,個別縣市當期基金收支還存在盈余?紤]到此次調整后江蘇部分地區、部分人員增加的工資,也可能不足以完全彌補養老保險個人繳費,當期收入會有所下降的實際,國家已同意包括江蘇在內的所有省份采取臨時性措施,確保工作人員當期收入總體不下降并有所提高。
目前,江蘇全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人數超過250萬,其中在職的達到150萬人以上。改革辦法實施后,江蘇預計至少有150萬人要繳養老保險。
職業年金基金歸集到省,統一運營,企事業單位養老關系轉移仍需更順暢
朱華說,此次改革的一大亮點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改革后,將按照本人歷年繳費多少、繳費期長短來計算養老金標準。繳費越多,待遇水平越高;同樣個人賬戶積累得越多,退休越晚,待遇水平越高。
按照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同時,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江蘇按照省級統籌的思路,已明確職業年金基金歸集到省,統一進行投資運營,以最大化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同時,江蘇還將建設全省統一的養老保險信息系統,年內各地都將使用省里統一組織開發的應用系統,今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動時,可通過全省統一的信息化平臺實現養老保險關系的順暢轉移接續。
不過,采訪中,業內人士指出,改革后,仍有一些“政策補丁”需要及時打上。
“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是人才跨地區和單位流動所面臨的養老保險制度轉移接續問題!敝烊A告訴記者,例如由于工作的變動,從機關到企業工作的人員,退休后的養老金可能與原單位存在較大差距,一定程度上對改革的平穩推行、個人權益前后銜接保障造成影響。這一問題要徹底解決,需要國家進行頂層設計,完善原有的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之間的轉換、銜接機制,以實現參保人員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的順暢流動。
江蘇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年內省直將率先啟動省級機關事業單位和駐蘇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參保登記工作,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其他工作也將在明年有序分步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