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河北省人社廳了解到,9月30日前執行相關規定的企業離休人員(含行業駐外地單位和垂直管理行業的市、縣級單位),以及退休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以下簡稱“離(退)休人員”],從10月1日起提高基本養老金,漲幅從400元至900元不等。
此次調整離(退)休人員基礎養老保險待遇,漲幅與職級相關,每人每月增加額從400元至900元不等。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1934年以前以及在1934年至1939年期間出生的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再增加100元和60元。
按照相關規定,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后,當年不計入計發1-3個月生活補貼計發基數,也不補發,但計入計發基數,差額部分給予補發。
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后,對冬季取暖補貼形成的差額予以補發。
10月1日(含)之后去世的,其遺屬享受的一次性撫恤金按照調整后的基本養老金基數計發,已經按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標準計發的,差額部分給予補發。
按照要求,各地要確保12月底前完成離(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調整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全省統一組織實施。
此外,今年還為抗日戰爭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發放一次性慰問金,發放一次性慰問金所需資金由退休老工人原所在單位支付,不得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退休老工人原所在單位確有困難無力支付或原所在企業(集團)破產的,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
類別職級每人每月增加額其他
行政管理人員
廳局級正職900元
廳局級副職730元
縣處級正職570元
縣處級副職480元
鄉科級及以下400元
離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
專業技術人員
教授及相當職務820元
副教授及相當職務540元
講師(含相當職務)
及以下職務400元
符合相關規定退休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
400元
在按以上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l934年9月30日前出生的離(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l00元,1934年l0月1日至1939年9月30日期間出生的離(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