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養老金上調最新方案文件現在機關事業算是并軌了,大家都在一個制度下領取養老金,但是養老金不公的實際問題并沒有解決,于是下一步改革就要直面養老金差距。過去十一連調沒有調出效果,企業養老金的絕對值還很低,替代率仍在警戒線以下,與機關事業的差距基本面貌依舊,與此說,十一連調只是隨經濟增長和考慮物價因素的正常增漲,而很難說是養老金調整。今后兩年養老金調整要有大的動作,多年積弊和矛盾通過調整得到化解。
一、調整的依據。堅守按勞分配原則,踐行“共同富!、“成果由人民共享”目標和承諾,實現社會公平。同一時代、同樣勞動付出,只因制度存在缺陷,造成了群體之間(而不是人與人之間)養老待遇相差數倍,又因企業養老金替代率低于警戒線,表現出明顯的不公。歷經十一次上調,企業養老金總體水平還處在低位,既沒有縮小群體差距,又沒有跟上社會平均工資增長,平均2200元不能反映絕大多數養老金真實水平,80%以上沒有達到2000元。企業多數中老人養老金與在職工資聯系不緊密,造成管理人員與機關同類人員矛盾越顯突出。目前國家富強,財政收入豐盈,達到14、08萬億,加上國企利潤和其它可望突破20萬億,有能力對養老金做一次大的調整;財政對城鎮職工養老金支付多年維持在2-3%,10%以上用在城鄉居民養老和醫保上,這與政府欠賬還債要求相距甚遠。
二、調整的原則。1、堅持公平與效率兼顧。在整個改革、經濟體制轉型當中,企業工資秩序混亂,與市場對接松散,因而與繳費相聯系的效率則很難真實反映出來;養老金帶有很明顯的公益性、福利性,往往依靠財政扶持發展,與此公平應當提到首要位置。同樣社會環境、同樣資質等內在條件,養老金成倍相差的現狀要改變。2、堅持“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市場競爭當中原國有企業是弱勢者,近半個世紀創造積累的財富沒有按照既定的制度分配,改革剩余勞動力沒有做制度性安排消化,今后經濟發展政府獲利要最大限度反哺給社保。3、堅持“提低限高”。依靠體制優勢、壟斷優勢提升起來的超高養老金,再增長要受到限制,相反養老金處在低位的要大幅度提高。4、養老基金與財政支付對養老金增漲要各有名分。基金投入市場以后,特別是劃撥國有資產到社保名下,說明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都有發展增值的因素,這是養老金自身增漲的一塊,而財政支付這一塊對養老金的增漲要單列,也就是說具體到某個人的養老金增漲有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基金增漲,一部分是財政補貼,這樣兩塊的任何增漲都不會沖擊繳費機制。
三、調整方法。1、機關事業與企業之間的間距要確定,否則任何所謂的縮小差距都是捕風捉影。機關事業指一般公職人員,企業指排除國有壟斷企業外的一般企業職工,兩者的差距現在大約是2、3:1,這個差距一直保持10年基本沒變,今后利用兩年的時間調整到1、2:1,企業明年達到3000元,后年達到3500元,機關事業4000-4200元。明年財政大約在原有的基礎上再支付6、7千億,占財政總收入的5-6%。2、做好兩個傾斜,一是向原國有企業干部(包括軍轉)、科技人員傾斜,與機關事業同類人員基本平衡;二是向視同繳費傾斜,主要是照顧高齡人,每有一年視同繳費增加一份補貼,這比以前高齡補貼科學更有依據,因為很多老人沒有等到70或80歲就離去了;3、向弱勢群體傾斜,照顧原國有企業下崗養老金特別低的一部分,男65歲、女60歲不足2000元的達到2000元以上,不足2500元的達到25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