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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度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委),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規定,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從1月1日起,調整全省企業(含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其他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
從1月1日起調整。
二、調整對象
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
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在核定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月標準時,同時按本辦法進行調整,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發放。
三、調整比例
調整比例按照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
四、調整辦法
按照普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原則,采取定額調整與定比調整相結合的辦法,并按國家文件要求確定傾斜人群。具體的調整辦法如下:
(一)普遍調整。
1.每人每月按照113元定額計發。
2.12月31日前已經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
(二)傾斜調整。
1.對6月30日前(含當日)年滿75周歲及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全年1200元,單列一次性發放,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2.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經本次調整后未達到所在市調整后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三)離休人員調整。
企業離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參照普遍調整辦法進行調整。所在市已經采取加發生活補貼方式將企業離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與機關事業單位離休費拉平的,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后,按相關規定沖減生活補貼。所在市已經建立企業離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與機關離休費同步增長機制,不再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的企業離休人員,不參加本次調整,按機關離休費調整辦法執行。
五、資金來源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
六、工作要求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是完善省級統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環節,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省級統籌全省統一政策的規定和以下要求抓好落實:
(一)執行方式。各地市(除廣州市)直接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執行,不得另行制定方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
廣州市應按照《關于廣州市解決企業部分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有關問題的復函》(粵人社函〔2014〕2168號)有關要求做好待遇銜接,制訂實施方案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財政廳批復后實施。
(二)確保發放。各地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提高繳費基數、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增加對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力度、完善和規范省級統籌等措施,提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并于4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廣州市應在省批復后的一個月內發放到位),確;攫B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拖欠。
(三)加強督導。各市應加強本次調整養老金調度督導工作,定期上報調整養老金工作進展情況。從4月30日至全部調整養老金發放到位期間的每周四中午前,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上報本地區工作進展情況,內容包括:資金籌集情況(應籌集資金和已到位資金)、調整標準、實際發放情況等。各市社保機構聯系人和聯系電話請于4月30日前上報省社保局。
(四)總結報告。具體落實情況,4月底前按附表要求填報,并將轉發本通知的正式文件和書面總結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備案。
今年廣州的養老金待遇調整方案出爐。16日,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召開新聞通氣會,會上公布了度廣州市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通知。通知明確,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增發退休金260元。去年12月前退休的,加發部分從今年1月起計發,本月22日一次性發放到位。
調整增加的養老金于本月22日發放到位
廣州市人社局副局長陳敏通報,今年6月30日前(含本日,下同)按規定申領廣州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以下簡稱“養老金”)的人員,從今年1月1日起調整。其中,12月31日前已申領養老金的人員,調整增加額從1月起發放;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申領養老金的人員,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養老金之月起發放。
此次調整分別按照定額、定比、傾斜調整三類辦法進行。其中,按照廣東省的統一規定,定額調整額度為每人每月定額增加113元;定比調整分別是12月31日前已申領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調整前養老金月標準的5%計算調整增加額;今年1月至6月申領養老金的人員,按照本人首次領取養老金月標準的5%計算調整增加額。
在上述基礎上,傾斜調整則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對今年6月30日前年滿75周歲及以上的企業離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即一次性發放全年1200元;二是企業退休軍轉干部養老金經本次調整后,仍未達到廣州市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按月人均養老金水平計發。
本輪調整后,廣州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增加260元,可達到3200元,比全省退休人員月人均增加額高出34元。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含補發額)將于7月22日發放到退休人員的銀行賬戶。
調減地方保留津貼解決養老金倒掛過度問題
記者了解到,此輪調整后將最大限度地解決倒掛過度現象。
去年11月底,廣州已就廣州市企業部分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倒掛問題做出過一次調整方案,決定以“加發基本養老金”的方式,解決2006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申領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同類退休人員待遇高低不一的問題。調整后,同等繳費水平、同等繳費年限的人員,其待遇水平將基本趨于一致。
當時的調整方案對于有部分人員的養老金已經達到或超過同類人員的一般水平,維持其原來的待遇標準,不加發待遇,高出的部分轉為地方保留津貼。同時,地方保留津貼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并在2年內結合國家和省的養老金調整逐步沖銷。
陳敏介紹,經測算,本年度地方保留津貼最大調減金額為100元。也就是說,在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同時,對于地方保留津貼高于100元的,調減100元;對于地方保留津貼不足100元/月的,按實際數額調減。調減地方保留津貼的時間為通知實施的次月。
“舉例說明,某退休人員原來可拿到120元地方保留津貼的,在通知實施后次月,便調減為20元;原本拿90元的,通知實施后就沒得拿了!标惷艚忉,實施地方保留津貼調減是貫徹落實省相關文件,按養老保險制度權利與義務,公平與效率相適應的原則及要求,進一步解決理順廣州退休人員養老金倒掛問題的措施,可以使廣州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水平分布更趨公平合理。
會上,陳敏透露,廣州市目前約有84萬企業退休人員,其中可以領取地方保留津貼的人數約為數萬人,人均地方保留津貼數額為131元/月。本次調整將解決六成人員的倒掛過度問題,剩下的四成人員將留待國家、省的相關文件進一步調整修正。
溫馨提示:10個工作日內發放告知書
為更好地讓調減地方保留津貼的退休人員了解自己本次養老金調整的基本情況,廣州市人社局將在10個工作日內,陸續向相關退休人員發放《廣州市養老保險地方保留津貼調整告知書》,并附上每位人員的調整情況明細。
發放渠道包括,由原單位管理的人員,由原單位派發;已移交社會化管理的人員,由退管部門派發;無管理單位的人員,通過郵政部門郵寄。如10天后還未收到告知書的,市民可登錄本局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hrssgz.gov.cn/index.html)查閱和打印。
退休人員在閱讀了調整明細的計算過程之后,仍舊心存疑問的,可以通過三個渠道進行咨詢:一是通過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的“政民互動”頻道進行咨詢;二是撥打熱線電話12345、12333咨詢;三是到所在區社保經辦機構、退管服務機構或街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咨詢。
其他退休人員可以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查閱打印這次待遇調整的明細情況。
養老金的算法很復雜,國家每年都會把繳費基數變一次,:如果你現在30歲,你現在的繳費基數是3000元,而退休年齡如果是55歲的話,那你必須在你40歲以前就開始交養老保險了,而如果你現在從30歲就開始交,交到55歲是25年,那首先肯定你能享受養老金了,其次,如果25年后你交的3000塊的繳費基數已經變成了6000,那你55歲的時候首先每個月可以拿到6000×20%=1200塊的基本養老金,這是國家給你的,此外你的個人帳戶上的錢在25年里也積攢了不少,把繳費基數平均一下好了,(3000+6000)÷2=4500,那么你這25年里個人帳戶上應該有4500×8%(你繳納的養老保險的個人比例)×25年×12個月=108000元錢,除了之前的1200塊以外你每個月還能拿到108000÷120=900塊,這樣你55歲開始每個月起碼可以拿到1200+900=2100元的養老金。
當然每年國家的基數還在往上漲,這樣每年除了你自己的900塊,你退休以后每個月都會拿到比1200塊更多的錢,那你的養老金當然也會越來越多的所以說交養老保險交得越多越好,你交得越多你退休以后享受的也越多,而且,國家每年調整基數以后你拿的錢也會越來越多,現在交1000十年之后拿1500都是有可能的。但是,不管你在哪里交社保費,等你退休的時候你都只能回你的戶口所在地享受當地的退休待遇,所以,在基數高的地方交社保但是退休回基數低的地方享受養老金的人那就虧大了。為什么這么說呢?如果你年輕的時候在南京工作,交了20年的社保然后退休了,但是如果你的戶口在黑龍江,那你必須回黑龍江享受養老金。如果你在南京交了20年的平均基數是3000,而當你退休的時候黑龍江的繳費基數才1000,那么你退休的時候只能享受1000的待遇!這是很虧的!
今年廣州的養老金待遇調整方案出爐。16日,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召開新聞通氣會,會上公布了度廣州市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通知。通知明確,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增發退休金260元。去年12月前退休的,加發部分從今年1月起計發,本月22日一次性發放到位。
調整增加的養老金于本月22日發放到位
廣州市人社局副局長陳敏通報,今年6月30日前(含本日,下同)按規定申領廣州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以下簡稱“養老金”)的人員,從今年1月1日起調整。其中,12月31日前已申領養老金的人員,調整增加額從1月起發放;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申領養老金的人員,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養老金之月起發放。
此次調整分別按照定額、定比、傾斜調整三類辦法進行。其中,按照廣東省的統一規定,定額調整額度為每人每月定額增加113元;定比調整分別是12月31日前已申領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調整前養老金月標準的5%計算調整增加額;今年1月至6月申領養老金的人員,按照本人首次領取養老金月標準的5%計算調整增加額。
在上述基礎上,傾斜調整則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對今年6月30日前年滿75周歲及以上的企業離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即一次性發放全年1200元;二是企業退休軍轉干部養老金經本次調整后,仍未達到廣州市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按月人均養老金水平計發。
本輪調整后,廣州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增加260元,可達到3200元,比全省退休人員月人均增加額高出34元。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含補發額)將于7月22日發放到退休人員的銀行賬戶。
調減地方保留津貼解決養老金倒掛過度問題
記者了解到,此輪調整后將最大限度地解決倒掛過度現象。
去年11月底,廣州已就廣州市企業部分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倒掛問題做出過一次調整方案,決定以“加發基本養老金”的方式,解決2006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申領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同類退休人員待遇高低不一的問題。調整后,同等繳費水平、同等繳費年限的人員,其待遇水平將基本趨于一致
當時的調整方案對于有部分人員的養老金已經達到或超過同類人員的一般水平,維持其原來的待遇標準,不加發待遇,高出的部分轉為地方保留津貼。同時,地方保留津貼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并在2年內結合國家和省的養老金調整逐步沖銷。
陳敏介紹,經測算,本年度地方保留津貼最大調減金額為100元。也就是說,在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同時,對于地方保留津貼高于100元的,調減100元;對于地方保留津貼不足100元/月的,按實際數額調減。調減地方保留津貼的時間為通知實施的次月。
“舉例說明,某退休人員原來可拿到120元地方保留津貼的,在通知實施后次月,便調減為20元;原本拿90元的,通知實施后就沒得拿了!标惷艚忉,實施地方保留津貼調減是貫徹落實省相關文件,按養老保險制度權利與義務,公平與效率相適應的原則及要求,進一步解決理順廣州退休人員養老金倒掛問題的措施,可以使廣州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水平分布更趨公平合理。
會上,陳敏透露,廣州市目前約有84萬企業退休人員,其中可以領取地方保留津貼的人數約為數萬人,人均地方保留津貼數額為131元/月。本次調整將解決六成人員的倒掛過度問題,剩下的四成人員將留待國家、省的相關文件進一步調整修正。
溫馨提示:10個工作日內發放告知書
為更好地讓調減地方保留津貼的退休人員了解自己本次養老金調整的基本情況,廣州市人社局將在10個工作日內,陸續向相關退休人員發放《廣州市養老保險地方保留津貼調整告知書》,并附上每位人員的調整情況明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