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向低收入和高齡人員傾斜
5月12日下午,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視頻會上發布了江西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記者獲悉,江西省決定從今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今年的基本養老金調整水平按照略高于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
江西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處長金志良介紹,此次調整人員范圍為江西省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
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其中定額調整,為體現公平,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按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水平調整時,按參加定額調整后的水平對應的各檔調整額增加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根據本人定額調整后基本養老金水平不同分成八檔,1500元以下的(不含1500元),每人每月增加105元;1500元至2000元(不含2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85元;2000元至2500元(不含25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2500元至3000元(不含3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3000元至3500元(不含35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3500元至4000元(不含4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4000元至4500元(不含45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4500元以上(含45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5元。“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從我省養老保險實際情況出發,繼續堅持適當向低收入人員傾斜,適當縮小養老金水平高低差距的矛盾,”江西省人社廳副廳長、省社保中心主任候仲華說道。
按繳費年限調整時,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1年增加3元調整,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在定額調整與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對高齡人員傾斜調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滿80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月分別增加60元、70元,體現對退休早、養老金水平偏低的各類群體的統籌照顧。
此外,企業退休軍轉干部以及1953年底前參軍、后在企業退休的軍隊退役士兵在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同時,每人每月再加發45元生活補貼并隨同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一起發放,所需資金從省級企業軍轉干部解困專項資金中安排。
同時,選擇一次性繳費32500元至10000元參保的超過退休年齡的人員,其調整基本養老金標準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標準增加。在此基礎上,再按照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滿80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月分別增加60元、70元。
江西省人社廳要求,各地要協調好基本養老金代發機構,確保調增的基本養老金在5月底前發放,最遲必須在6月15日前全部發放到位,確保把好事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