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我省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分兩步實施:
一、從7月1日起,從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0元;
二、從1月1日起,每人每月提高到80元。
2月25日,記者從江西省人社廳獲悉,我省連續兩次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將基礎養老金標準從目前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增幅達45.5%,提高后我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在中部將排名第2。
據了解,這次我省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分兩步實施。第一步,按照國家首次調整全國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工作部署,從7月1日起,將我省基礎養老金標準從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提標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全額補助。第二步,在國家調整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基礎上,從1月1日起,按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的標準,將我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提標所需資金由省、縣財政按7:3比例分擔,全省財政全年需增加支出約5.3億元,將更好惠及437.9萬老年城鄉居民。按上述標準調整后,我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在中部將排名第2,全國排名第20,與我省經濟發展水平在全國的排名大體一致。目前,省人社廳正會同省財政廳抓緊就提標工作進行部署,指導各級經辦機構盡快制定工作計劃,積極籌措資金,調試養老金發放信息系統,力爭在3月底前將提高的基礎養老金發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