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是指投保人在稅前列支保費,在領取保險金時再繳納個人所得稅。由于在購買保險和領取保險金的時候,投保人處于不同的生命階段,其邊際稅率有非常大的區別,對于投保人有一定的稅收優惠。從而能拉動個人購買養老險的需求,也是拉動內需的一個催化劑。
影響
1、對個人的影響:養老保險稅收遞延凸顯“減負”效應,退休后稅負更輕。
假設一名30歲的普通工薪階層,其工資計稅金額(扣除三險一金等稅前列支項目后)為10000元,如其每月購買700元稅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根據其收入所對應的20%最高稅率來計算,稅延政策使他延后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每月140元,一年即為1680元。30年后該人達到退休年齡,從個人賬戶支取商業養老金,根據30年后起征點及稅率進行繳稅,由于退休后的收入通常不會高于工作時的收入,因此退休后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通常較低,再扣除通脹因素,稅收負擔就更輕了。
2、對政府的影響:“稅延養老”舒緩養老財政壓力,彌補養老資金缺口。
從短期來講,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的實施,即個稅的緩期繳納,勢必會減少財政收入,但實施這項公共政策后,保險公司會隨著業務量和營業額的大幅度增長,上繳的營業稅和所得稅也會大比例增長,顯然,這項政策可以間接地通過保險公司所增加的稅款來彌補個稅減少的那一部分。
據權威人士的測算,當期延遲納稅1元,就可以建立20元的養老保險基金,因此,該制度的啟動,不但可以舒緩我國養老的財政壓力,而且也有助于提升整體養老保障體系的內在品質。
3、對保險行業的影響:是商業養老險一個非常重要的驅動。
目前,我國養老體系中個人商業養老險的力量還很薄弱,稅延型養老險將極大地刺激養老險第三支柱的發展,從而彌補養老體系的這一個短板。如果政府能夠通過稅收激勵來扶持商業養老險的發展,它將真正成為整個養老體系的支柱之一,而不僅僅是一個補充。據某保險公司測算,試點將為上海帶來年均逾100億元的保費增量。若將來向全國推廣,則將為全國保費增量提供不竭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