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鄭州市人社局獲悉,鄭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8元,達到每人每月138元。這是繼去年10月1日調整為120元標準之后的又一次上調。
去年年底,鄭州市人民政府印發的《關于調整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等有關事項的通知》,其中規定,從10月1日起,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補貼(含中央基礎養老金補貼和地方財政基礎養老金補貼),在每人每月75元的基礎上增加45元,增至120元。
據鄭州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這次上調的基礎養老金,屬于政府補貼范圍。
據了解,去年年底提升的待遇已經發放到位,現在好消息又來了!根據鄭州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聯合通知,現在基礎養老金標準在每人每月120元的基礎上再增加18元,調整后我市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138元。
“調整后的補貼標準,在全省是最高的!笔腥松缇逐B老保險處相關負責人說。至于新增的待遇,將爭取在這個月底前發放到位。
[新聞]鄭州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上調18元
[延伸]參加養老保險,繳費有17個檔次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連續上調,對有參保意愿的市民來說,是針“強心劑”。
究竟如何參保?根據規定,凡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需要提醒的是,目前,鄭州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年繳費檔次已增加為17檔。具體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和5000元。
而針對每個繳費檔次,政府均給予補貼。
據了解,從2010年1月1日開始,鄭州市就規定,參保者不設年齡上限。
“其中,參保時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可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但累計繳費不得超過15年。到待遇領取年齡后,就可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笔腥松缇钟嘘P負責人說。另外,參保后不往個人賬戶里繳費的,仍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按現在的標準,每個月可領1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