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政府轉發關于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即日起至5月8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指出禪城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將從360元~3600元間共設10個檔次,對應月繳費在30元~300元之間,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參保人可自主選擇一個檔次按月繳費。
養老繳費設10個檔次
近年來,新農保與城居保并軌,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消息發出后就引起全國各地的大討論。去年佛山市人民政府轉發《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文件的通知》,禪城區人社局今年按照實際情況,起草了《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政府轉發關于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并在5月8日前在禪城區人民政府網上公開征求意見。
根據《征求意見稿》,禪城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將改稱為禪城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其繳費標準將設為每年360元、480元、600元、720元、84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10個檔次。對應的月繳費標準為30元、40元、50元、60元、70元、80元、100元、150元、200元、300元10個檔次。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參保人自主選擇一個檔次按月繳費。
三類參保人可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
據悉,禪城農村居民及城鎮居民中的特殊困難群體養老保險制度從2010年1月1日起實施,禪城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自2011年1月1日起實施,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的居民可自愿申請一次性補繳不超過15年的養老保險費。
制度實施時年滿45周歲且不滿60周歲的居民,應按期連續繳費達到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退休年齡時,也可自愿申請一次性補繳累計年限不超過15年的養老保險費并享受相應待遇。如未按期連續繳費,年滿60周歲后繼續按期連續繳費至規定繳費年限的,也可申請一次性補繳;或按期連續繳費至65周歲仍然沒有達到規定繳費年限,通過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至規定繳費年限。
值得指出的是,一次性補繳的繳費標準最高不超過本通知規定的第6檔,即每年960元。且一次性補繳不享受政府的繳費補貼。各級財政對居民按最高補繳標準每年960元補繳15年后享受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情況進行了測算。年齡分別在60歲、65歲、70歲的參保人,每月可以領取養老金分別為:238.6元、277.57元、392.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