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完善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現城鄉居民老有所養的目標。新修訂的《廣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于12月17日起施行。
廣州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又提新高:目前,基礎養老金提升為165元/月。
放開個人繳費的選擇范圍,新政策將原個人繳費的第七檔(130元/月)調整為130元/月及以上,最高不超過300元/月;集體補助檔次第七檔(60元/月)調整為60元/月及以上,最高不超過300元/月。這意味著個人繳費的選擇范圍更大,選擇最高檔(第七檔)繳費的參保人退休后可享受更高的養老金。沒有集體經濟組織或集體經濟組織未給予補助的參保人,可參照集體經濟組織補助標準自行繳費,并享受對應的政府補貼。
放開政府對參保人的補貼期限為15年的限制,這意味著,在政府最高補貼不變的情況下(即按照最高補助標準80元/月,補貼15年,總額為每人21600元),鼓勵已達到規定的繳費年限但政府補貼未達到21600元的參保人根據個人經濟狀況,選擇合適的繳費檔次繼續繳費,以充分享受政府的補貼。
參保人個人繳費、集體經濟組織補助和政府補貼及其他來源的繳費資助,全部計入個人賬戶。
養老金發放方法:參保人死亡后的養老待遇問題,新政策將喪葬撫恤費發放范圍擴大至在繳費的參保人死亡情形,喪葬撫恤費標準也由2600元提高至3000元。也就是說,喪葬撫恤費發放范圍實現了全覆蓋,就算是沒有退休的參保人一旦身亡,家人也可獲得喪葬撫恤費。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
出國(境)定居并喪失我國國籍的人員,已按照有關規定參保或領取養老金的,應終止養老保險關系,停止按月領取養老金。經本人書面申請,可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余額。
參保人死亡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或余額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和遺贈人。沒有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和遺贈人的,個人賬戶儲存額或余額全部劃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