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養老金如何計算
下面舉個到達法定退休年齡退休的例子僅供參考。
某省XX市某職工,女,1957年9月出生,1975年12月參加工作,2007年9月到達50周歲的正常退休年齡,繳費年限31年10個月。個人帳戶累計儲存額13956.87元,本人平均繳費指數0.9,2005年全市月均社平工資1400.08元,2006年省在崗職工月均工資按1550元計算,50周歲退休個人帳戶養老金計發月數是195。
(一)按新辦法計算
1、新辦法本人指數化月均繳費工資:上年全省在崗月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1550×0.9=1395元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1/A1+a2/A2+……+an/An)÷N,公式中,a1、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繳費工資額;A1、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N為企業和職工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F在通常是以社平工資作為基數,個人按照20%繳納,
這樣就是8%記入個人帳戶,工資指數是1.
2、基礎養老金:(上年全省在崗月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550+1395)/2×31.83%=468.70元
3、個人帳戶養老金:個人帳戶儲存額/個人帳戶計發月數=13956.87/195=71.57元
4、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均繳費工資×帳戶前繳費年限×1.3%)=1395×20.08×1.3%=364.15元
5、過渡性調節老金:(110+工齡補貼)×70%=(110+32)×70%=99.4元
6、新辦法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XX市地方補貼33元=468.70+71.57+364.15+99.4+33=1036.82元
(二)按原辦法計算
1、老辦法本人指數化月均繳費工資:2005年全市社會月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1400.08×0.9=1260.07元
2、基礎養老金:2005年全市社會月均工資×20%=1400.08×20%=280.02元
3、個人帳戶養老金:個人帳戶儲存額/120=13956.87/120=116.31元
4、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均繳費工資×帳戶前繳費年限×1.4%=1260.07×20.08×1.4%=354.23元
5、過渡性調節金:110+工齡補貼=110+32=142元
6、過渡性補貼:(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5%=(280.02+354.23)×5%=31.71元
7、原辦法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過渡性補貼+XX市地方補貼33元=280.02+116.31+354.23+142+31.71+33=957.27元
(三)新老辦法對比,實際養老金
1、新辦法高于老辦法:新辦法養老金-老辦法養老金=1036.82-957.27=79.55元
2、發給高出部分的30%:新辦法高出老辦法的養老金×30%=79.55×30%=23.87元(過渡期內,按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高于按原辦法計算數額的高出部分分年度按比例予以封頂限制。即:2006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10%;2007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30%;2008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50%;2009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70%;2010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90%;2011年及以后退休的,完全按新辦法執行。)
3、實際養老金:原辦法養老金+高出部分的30%=957.27+23.87=981.14元
該職工領取的養老金為981.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