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據山東濟南市社保局消息,根據《關于調整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時間的通知》(濟社保發〔2015〕3號)規定,從下月起,濟南市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及遺屬月發養老待遇的社會化發放時間由每月28日調整為每月25日。
山東濟南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下月起提前3天發放
據了解,雖然只是提前3天發放濟南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但是對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帶來的變化卻不小,一些相關手續的辦理也都將相應提前。養老金發放提前后,用人單位辦理停止、恢復待遇領取手續的時間也將從4月份起調整為每月1-16日;同時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發放存折(卡)的時間則相應提前到了每月23日。
除此之外,用人單位為參保人辦理退休手續也需要提前,例如整理信息、待遇公示、領取待遇核定表等都需要調整辦理時間。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由于為參保人辦理退休需要一定時間,其中僅待遇公示就需10天,所以單位如依然按原先的安排為即將退休的參保人辦理退休手續,有可能會導致退休人員錯過領取時間。
社保局工作人員還提醒,3月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且在3月底前未能完成濟南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遇申領手續的企業養老保險參保人也在本次養老待遇發放時間調整范圍內,用人單位需盡快完成有關手續,避免超出業務經辦時限,致使職工無法按時領取養老待遇。同時,各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也要提前做好檔案轉入社區和退休人員醫保年限審核有關準備工作,確保參保人員及時享受各項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