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職業年金應設計簡潔高效的集中型管理模式,最為適合建立行業性或區域性的集合類計劃。例如在事業單位系統,可在全國范圍內或較大的區域范圍內,分別建立教育系統、衛生系統等不同范圍的職業年金集合計劃。
不過,也有人認為,事業單位職業年金會進一步拉大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加大不公。對此,劉梟表示,差距的產生不是職業年金發展的問題,而是企業年金發展的問題:“企業年金疲軟,發展緩慢,是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產生差距的一個重要原因。要解決這個矛盾,就要加強企業年金的發展,為企業減負、為企業創造空間,加強大型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觀念,督促大型企業為所在行業年金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而不是去延后職業年金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