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社廳:新疆城鄉養老制度接軌開始倒數
人社廳解讀戶籍改革實施意見涉社保、就業內容
新疆城鄉養老制度接軌開始倒數
自治區政府下發的《關于進一步推進我區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中提到,建立與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相適應的社保制度,還提到加快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落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就此,10月21日自治區人社廳就《實施意見》涉及社保、就業等方面的內容進行了解讀。
據自治區人社廳農村社會保險處處長黨立新介紹,今年年初,按照黨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要求,要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兩項制度合并實施,在全國范圍內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自治區戶籍制度改革,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居住證制度,有利于推動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有利于城鄉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黨立新說。
目前,《自治區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方案》已經上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可以說,我區的戶籍制度改革正逢其時,將對兩項制度的合并排除戶籍制度障礙。
當前,自治區新農合的基礎養老金為55元/人/月,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為100元/人/月。兩個制度合并以后,要做到四個統一:制度名稱統一、政策標準統一、管理服務統一、信息系統統一。其中標準統一就是包括基礎養老金標準在內的各項標準都將統一,為打破城鄉二元結構邁出可喜的一大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這項基本公共服務實現了均等化。
屆時,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取消了原來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戶籍限制。
自治區人社廳養老保險處副處長閆科明也表示,過去,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保職工養老保障,規定要有城鎮戶籍;農業戶口中,只有外來務工人員與企業建立了勞動關系才能在城鎮參保,農民只能參加新農合。但戶籍制度改革后,農民成為居民,就能作為自由職業者參加靈活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或由工作企業參保職工養老保險,可選擇的范圍更多了。
“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意見施行后,農民轉變為居民,為他們參加養老保險帶來利好,引導其追求更高的保障層次和待遇水平。”黨立新總結說。
閆科明進一步介紹說,人社部、財政部下發的城鄉養老保險制度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從今年7月1日實施,今后不管是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還是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參保職工都不用擔心是否能相互轉換,使所有參保人在制度優化體系完善中獲益。
城鄉居民醫保趨于待遇同等
完善并落實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和異地就醫結算制度,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加快實施統一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
又訊:針對《實施意見》提出的有關加快實施統一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內容,人社廳醫療生育保險處處長袁增珠說,我區醫療保險發展方向就是實現城鄉居民趨向一個同等待遇的目標。
袁增珠說,醫保關系轉移問題涉及兩個方面,一是制度內轉移,一是跨制度轉移,無論是哪種轉移,將來醫療保險發展的方向都是城鄉居民趨向一個同等待遇。
現在城鄉醫保待遇還不完全一致,農村的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的籌資水平不一樣,待遇水平也有區別,惟一一致的是財政補助標準,是每人每年補助330元,這點居民、農民一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關系的轉移接續可視為制度內轉移,其差別還不大,雖然管理部門不一致,但醫保關系要配合戶籍改革工作,將來隨著身份的轉移,這種制度內轉移問題不大,因為財政補助一樣,待遇也相差無幾。
不過,在醫保關系跨制度轉移上,可能會在待遇上有所區別。袁增珠舉例說,比如城鎮居民醫保和職工醫保之間的轉移接續就可視為跨制度轉移。職工醫保單位要繳費、財政要補助、個人要繳費,屬于三方籌資,且每個月要繳費,享受的待遇標準、籌資水平跟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待遇相差是比較大的,待遇水平大概差兩倍多,籌資水平大概差10倍。戶籍改革后,這種跨制度醫保關系的轉移接續可能會面臨一些問題。
戶籍改革將降低重復參保率實施意見
凡在當地租賃房屋(含實際居住地)的人員,連續居住滿1年和參加社會保險滿1年,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親屬等,可以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又訊:我區社保方面的專業人士認為,戶籍改革實施意見施行后,可能會促進居民養老保險的擴面工作,同時降低重復參保率。
《實施意見》中提到,凡在當地租賃房屋(含實際居住地)的人員,連續居住滿一年和參加社會保險滿一年,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親屬等,可以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這位專業人士認為,將社保作為登記常住人口的條件,會促進社保的擴面工作。同時,城鄉分割的戶籍登記制度即將取消,隨著城鄉不同社會保險制度的逐步統一,重復參保問題也會有所減少。
比如說醫保,一直存在管理部門不一致的情況。新農合由衛生部門管,城市居民由人社部門管。相比其他保險,醫療保險的重復參保情況比較突出。據媒體報道,僅新農合、居民醫保、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簡稱職工醫保)三大制度的全國重復參保率目前在10%左右,超過1億人重復參保,每年財政重復的無效補貼超過200億元。
為了方便流動人口參加醫保,人社部就開始部署全國社?ńy一工作,居民身份證號作為惟一社?ㄌ枴6覅^戶籍改革要求建立與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相適應的社保制度,取消人為設置的城鄉醫療保險制度的差別,減少了重復參保情況的發生,更能體現制度公平。